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一、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五保户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有很多的五保户基本上都是孤身一人,所以在当事人去世之后,有些肇事者就觉得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了,其实不然,因为五保户平时的日常开销都是由村集体提供,所以村集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法院也都会支持的。
-
只有交强险死亡赔偿才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吗?
23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要事故死亡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4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
126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怎么计算?
3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乡下户口,具体赔偿哪些,能赔多少
389人看过
五保户即国家规定的在五个方面给予保障的村民。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五保户包括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经济来源,没有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有但无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更多>
-
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有哪些费用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划分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
-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哪些钱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死亡赔偿包括:交通食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争取最大限度利益。
-
农村户口因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办,交通事故的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2关于赔偿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
-
交通事故赔偿死亡证据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8交通事故索赔丧葬死亡费证据主要有这些: 1、运尸费、火化费、一期骨灰盒存放费凭殡葬部门的舒服单据。骨灰盒费、寿衣费依当地中等价格为准; 2、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3、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
交通事故赔偿中民事赔偿费用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费用怎么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19民事赔偿费用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