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0:21:18 479 人看过

区别在于是否从合同中获得利益。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一、如何区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无效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均有权主张,同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时有权依法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主张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申请撤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没有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申请是不能主动撤销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说明该合同的决定权主要在于该合同的当事人。第三,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撤销。

二、被骗写了欠条应该如何办

被骗写了欠条该这样办:

1、从民事角度看,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人的危险,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形成的贷款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撤销合同;

2、在实践中,在审理民间借贷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将结合借合贷款金额、资金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贷款事实是否发生,而不仅仅是一张借据;

3、同时,民事借贷中的欺诈行为也隐藏着欺诈犯罪。一些欺诈犯罪与民事行为交织在一起,民事行为成为犯罪的一种手段。欺诈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不打算付出任何代价或者做任何劳动,从而获得对方的信任,从而占有对方的财产。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是通过夸大事实或者虚构部分实施,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

三、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撤销的条件:法律规定的合同撤销的条件有以下三个: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要,或者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缺乏远见、无知、无经验或缺乏谈判技巧的事实等。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3、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前所述,应当认定无效。如不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上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并不是无限期存在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也可以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放弃的,撤销权也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偿合同相关文章
  •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区别,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吗?
    一、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区别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区别是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吗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没有效。依照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与主债权债务合同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约定无效。《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
    2023-06-19
    107人看过
  • 无偿投资合同版本地人偿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一、双务有偿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须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承租人负有妥善保管租赁物并按约定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都是以履行一定义务为代价的。因此,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须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
    2023-03-09
    61人看过
  • 商业活动中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何不同
    在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下列不同之处:1、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等。一、无偿协议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二、赠与合同中是债务人是谁赠与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没有债务人的。这个主要是属于无偿性质的受赠,即使是有偿性质的,那么这个也不是债
    2023-03-29
    148人看过
  • 无效合同和不成立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无效合同和不成立合同的区别和联系:1、合同不成立一般是因为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合同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2、合同无效一般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和别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从一开始就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1、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3、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
    2023-07-21
    279人看过
  • 合同纠纷和仲裁赔偿区别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没有相关条款,仲裁机构不予受理。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所以认为仲裁和诉讼可并存是错误的。由此可见,解决合同纠纷选择方式,相当于选择饭馆子——火锅店还是肯德基,二选一,你不能去肯德基吃火锅吧。选择了一种,下一种你就只能等下次饿的时候再说了。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相对于法院这种刀兵相见的地方,仲裁机构还是较为柔和的。3、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则
    2023-02-07
    315人看过
  • 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及比较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限期合同离职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辞退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他情形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2023-07-05
    293人看过
  • 赔偿保险合同和给付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
    补偿保险合同和分担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与补偿性保险合同相比,分担保险合同不以赔偿损失为目的。大多数人寿保险合同都是给付保险合同。因为寿险主体的生命或健康不能用价值来衡量,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也不能用货币来衡量。赔偿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目的是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多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保险费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023-05-31
    323人看过
  • 怎么区别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一、合同效力可分为哪几类(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2023-03-10
    406人看过
  • 无偿使用与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一、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
    2023-03-29
    478人看过
  • 经济补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经济补偿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差额首先,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赔偿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终止或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惩罚性赔偿措施。经济补偿和补偿不能同时适用。如果支付了补偿,则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计算。II。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并向劳动者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如何区分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
    对于有偿还是无偿保管合同,不能单纯从寄存人是否有给付保管费的行为来区分。有时虽然没有明确要给付保管费,但因为是其他交易行为而附带的车辆保管,如因住宾馆而将汽车寄存在宾馆的停车场,就算停车场不收取保管费,也应认为是有偿保管合同,因为住客的车辆保管费实际上已算到其住宿费或在酒店的其他消费上了。如果停车场的经营人与宾馆、酒楼的经营人不是同一主体,寄存人因在宾馆住宿或在酒楼吃饭而享受了免费停车的权利,但由此而形成的保管合同,也应视为有偿保管。因为住客的车辆保管费实际上也已通过宾馆或酒楼算到其住宿费或在酒店的其他消费上。一、在超市免费寄存物品被调包要赔偿吗(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应当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是,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
    2023-04-10
    453人看过
  • 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
    一、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其二,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023-04-12
    36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两者都有欺诈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均为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可撤销合同依法被撤销后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相同,但二者区别在于:1.从内容上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2.从效力上看,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为自始都不具有法律效力。3.从当事人主张看,可撤销合同只能是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依法确认合同是否被撤销;无效合同无须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均可依职权确认合同无效。一、肇事赔偿私了协议有用吗1、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
    2023-03-13
    197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和解除有啥区别
    三、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
    2023-02-06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需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在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特定目的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无偿合同通常涉及赠与、借用、无偿租赁等合同类型。... 更多>

    #无偿合同
    相关咨询
    • 有偿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无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什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特点为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哪些不同?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
    • 无偿劳务合同和帮工合同有区别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5
      对于无偿劳务合同和帮工来说,这两者是不一样的,首先这两者的法律概念不同,其次这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最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无偿劳务合同是只提供劳动,而不获得劳动报酬。
    • 合同终止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合同终止和合同无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合同中止(中间的中)与合同终止(终于的终)的区别如下: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
    • 合同有偿与无偿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7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
    • 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双务有偿合同从合同的区别都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