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极不合理也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无证房屋并不必然等于违法建筑,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其一,可以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比照有证房屋处理,分不同情况予以补偿;其二,按照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近两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认定细则,明确指出属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1、在1987年前建的农村无证房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7年开始实行的,所以在此实行之前盖的房子即便没有房产证,也是合法的。何况,当时农村建房的管理没有标注和法规,农民建房也都比较随便,房子也基本上都是无证的。所以这一类房子在进行拆迁时,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2、在《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房子
现在农村建房是需要先进行宅基地审批的,但是以前农村建房的时候没有现在的审批流程了,因此在2008年前所建的农村房子,即便是没有证件,但在当时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时也可获得补偿。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我们都知道现如今想在农村建房子是需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建房许可证的,但在侬蹙有很多人还未将房子的手续全部办好。不过根据相关的规定,农民未得到全部的审批手续,也不可以将其的房屋视为违建房进行拆迁,且其有机会补办审批手续的。
4、属于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很多地方都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属于这样情况的也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费用
1、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根据拆迁的房子的面积、大小、位置等情况,折算成一定的货币进行补偿。
(2)房屋补偿:根据拆迁的房子的面积、大小、位置等情况,补偿一套不低于原先房子市值的房屋。
2、补偿费用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房子的损失,按照房子的面积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房子在被拆之后,农民只能找临时住处生活,对于着中国情况会给予周转补偿费。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二层及以上的农村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同时国家对补偿政策也做了一定的调整,不仅房子会获得相应补偿,房子内部的装修也被纳入了补偿范围。
-
农村无证房屋一刀切认定违建不予补偿,合法吗?
455人看过
-
拆除无土地证农村房屋是否能获得补偿?
461人看过
-
无证房比有证的拆迁补偿低很多,算合理的吗
11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是否合法?
19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除引发赔偿争议:是否合理?
283人看过
-
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可以一刀切吗
236人看过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
一刀切拆除违建合理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5不合理。 根据法律规定,征迁时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因此,实践中很多建筑可以不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尤其是无证建筑。但无证的建筑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 所谓“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一般来说,违法建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
-
农村有房无户口,拆迁补偿不合理,太低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5二次动迁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会与第一次差不多,即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因的产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所以这部分补偿一般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补偿是基于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产生的,在宅基地被征收过后,房屋补偿会直接发放给个人。并且村民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需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因此在二次动迁中是不会重新分配宅基地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这部分的补偿依据各地补偿方案和标
-
-
这样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合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1第一,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 第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 第三,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
-
农村无房产证动迁补偿合法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51、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要是合法建筑的,动迁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