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9:22:59 421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

(1)选民资格案件;

(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基层人民法院能够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文章
  • 有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除去以上几种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什么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
    2023-03-15
    166人看过
  • 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哪些1、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反诉;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代理人特别授权指的是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二、一
    2023-06-12
    344人看过
  • 再审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已生效的判决。但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非讼程序作出的判决、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指对于婚姻关系这一身份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重审,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若涉及已分割的财产,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再审,涉及判决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2、已经生效的裁定书,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可以再审,但可以上诉。3、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法院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的,要求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提起民事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
    2023-04-05
    216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特点有哪些,如何使用范围
    一、破产程序的特点有哪些,如何使用范围破产程序特点: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主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后者的目的只为债的个别清偿,而前者则更强调清偿在债权人之间的公平,解决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而发生的矛盾,以保证公平、有序的债务清偿。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
    2023-06-06
    305人看过
  • 意外险包含哪些范围
    意外险的全称为意外伤害保险,若投保人出现了保单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则可以获得赔付的保险种类,具体的类型包括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工伤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工伤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工作导致的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伤害等。工伤意外险是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的强制性保险,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具体看购买的保障情况。当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时,需要所在的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户在平时也可以购买商业公司推出的意外险,这些意外险可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而且后续可以得到较高的赔付。购买商业意外险
    2023-08-01
    401人看过
  • 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类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案件因没有争辩的双方而没有原告和被告之分;又如,案件虽然与民事权益有关,但是,判决是以认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为主要内容等。民事诉讼法将这类案件纳入民事诉讼中,目的是针对这些特殊的案件,找到特殊的处理方法,便于问题的解决。民事诉讼法虽然将这些案件纳入民事诉讼程序中,但这类案件毕竟与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不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每一个案件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都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因此,民事诉讼法对此类案件规定了特别程序。
    2023-04-30
    427人看过
  •  抗辩权程序的范畴及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一种权利,旨在保护先付义务人的利益。如果先付义务人认为后付义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该权利,先付义务人应迅速通知后付义务人,以便减少损害,促进其迅速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从而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前付款人履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如下:1.为了平衡后付义务人的利益,简化其及时提供适当担保的程序,如果前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迅速通知后付义务人;2.前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付义务人,可以减少损害,促进其迅速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从而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前付款人履行义务。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不 安 抗 辩 权 行 使 程 序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不安抗辩权,我们可以得知该权利的行使程序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2023-09-06
    211人看过
  • 包含哪些范围的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所谓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凡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无论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例如,世界各国一般将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由于强制保险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强制保险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外,保险公司和任何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确立的强制保险包括油污染民事责任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旅客旅游意外保险、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强制保险的类型有哪些?强制保险可根据立法的部门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根据法定程序,由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由中央政府颁布实施的强制保险条例,这种强制保险一般由国家授权的保险机构提供
    2023-08-18
    3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审计都包含哪些范围
    1、工程量的审查:工程量是构成工程造价最基本的因素,其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是审核结算的重点内容。审查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和建设方认可的竣工图,对承建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逐项进行审查,检验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错算,重算,漏算,多算,得出准确的工程量。2、关于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施工中因建设方的原因使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减少的工程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减少,增加的工程量需要核查有无建设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若有签字,则应按照双方核定的工程量予以计算。3、关于合同未列的工程量:施工中如出现合同未列的工程量,必须得到建设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按合同约定或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4、定额套用的审查:结算中采用的单价是否正确,应着重审查结算书上所列的各分项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双方约定的及定额中规定的项目是否一致,从而一、详细流程是怎样1、核对
    2023-06-20
    123人看过
  •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含哪些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023-04-15
    479人看过
  •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特别程序对应普通程序,是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如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变更孩子抚养权大概要多久时间变更孩子抚养权大概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具体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上诉案件人民法
    2023-04-12
    49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适用特别程序
    以下这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法院限制出境期限是多久法院限制出境期限包括:1、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需要经过省级通报备案机关又或者是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2、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需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3、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外国人除外。应当限制出境的情形有: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二、打官司一般多久出判决书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具体
    2023-03-22
    195人看过
  •  哪些产品范围适用三包政策
    18种产品被纳入新三包范畴,其中包括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和摩托车。新三包规定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此外,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对于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有18种,包括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和摩托车。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
    2023-10-18
    405人看过
  • 成都医保范围包含哪些
    一、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二、成都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
    2023-05-27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哪些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 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范围是什么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即哪些法院审理的哪些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除此之外,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而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无效合同适用范围的包含哪些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
      无效合同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所谓虚伪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违背公
    • 的适用范围,定金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定金合同的适用范围定金这种对债的履行担保方式是否采用,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对定金所作专门规定,《合同法》第1151条规定:“当事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民法通则》第89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
    • 有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除去以上几种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特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