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34:56 77 人看过

一、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2、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

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该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再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这里的重大涉外案件指的是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这些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案件,还有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特殊情况,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二、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门法院的管辖

我国除设立地方法院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这些专门法院也受理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它们的管辖范围是:

(一)民事诉讼管辖军事法院

当事人双方均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但仅有一方当事人是军队内部单位的民事案件,应由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受理。

(二)民事诉讼管辖海事法院

我国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包括海上运输合同、海船租用合同、海上保赔合同、海船船员劳务合同等)一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

(三)民事诉讼管辖铁路运输法院

我国铁路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铁路运输合同纠纷;

(2)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3)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

(4)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

(四)民事诉讼管辖裁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中的裁定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被告)对管辖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法院处理程序问题时一般用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基层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民事反诉状内容包括那些
    反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1、起诉状应当载明双方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2、反诉请求,这部分必须写得明确、具体。有多个反讼请求的须分项列出。3、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5、尾部及附项。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主体具有特定性。2、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3、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4、反诉请求需要与本诉具有一定的牵连性。民事反诉状的格式反诉是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指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具有起诉的性质。反诉书就是为反诉而使用的法律文书。起草反诉书要注意的问题有:反诉要以本诉为前提,针对本诉提出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目的旨在抵销本诉,而且只能在一审判决前作出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是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反诉应当向本诉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
    2023-08-14
    58人看过
  • 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内容包括哪些
    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医院过失导致死亡可以要求赔偿多少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车祸死亡的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除了基本的医疗等费用外,主要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2023-03-11
    3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劳动争议管辖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双方当事人向两地仲裁委员会同时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经过仲裁程序申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明确劳动争议范围长期以来,劳动立法存在政出多门的问题,对劳动争议的范围也存在诸多规定,导致实践中立案尺度不统一,很多案件当事人难以立案。此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将统一劳动争议范围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7-29
    316人看过
  • 中止探望权的管辖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的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哪些人可以提出中止探望权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温馨提示: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做出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2023-07-27
    4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17
    476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二、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
    2023-02-20
    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文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民事诉讼文书包括什么民事民事诉讼文书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民事诉讼文书”。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民事诉讼文书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
    2023-04-27
    485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内容有哪些
    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其定居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亦可受理。但需提请注意的是,除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涉外离婚案件之外,中国法院不会受理下列案件:①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原告方在中国有居所,但婚姻缔结地及被告方住所地均在国外的;②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双方为取得国外永久居住权且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未提供其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证明的;③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2023-06-14
    27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管辖的内容有哪些?
    (一)股东代表诉讼管辖的具体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问题未置明文。律师认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因此,在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即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保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也可以充分体现股东代表诉讼中真正原告是公司的精神。另外,在股东为追究董事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时,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二)股东代表诉讼担保制度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了费用担保制度,即股东在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而提起撤销之诉时,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
    2023-04-19
    14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根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哪个部门管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归公安机关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023-04-04
    1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理事项包括了哪些内容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后者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
    2023-06-13
    179人看过
  • 诉讼法医疗事故鉴定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和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建议。离婚诉讼法院审理阶段包括哪些环节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
    2023-08-07
    1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就是指国家在制定或者是认可的调整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等在当事人或者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证实,惩罚违法行为人的活动。那么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确定特定的民事案件由那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1、民事诉讼管辖概念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这意味着需要做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
    2023-05-22
    486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专利侵权诉讼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专利权利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包括哪些审理有关不服专利机关决定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仅限于北京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审理其他专利纠纷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
    2023-03-17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土地出让合同诉讼管辖的内容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5
      仲裁是指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所以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也是可以仲裁的,但是双方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也是不会受理的。
    • 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1
      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特殊管辖等。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中,如果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完毕之后,此时会将案件移送到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此时是要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的。
    • 民事诉讼管辖上诉状范文内容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年月日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表内容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规定》第七条规定:“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用管辖异议的规定。”从这些规定看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几个条件: (一)管辖权异
    •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内容包括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2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内容包括: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