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辞职的退休福利是什么?《国务院职工退休辞职暂行办法》第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人民团体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60岁以上的男性,50岁以上且连续服务10年的女性。
(2)从事地下、高海拔、高温、特别是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工作10年。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5岁,连续工作10年,经医院认证,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四)因工致残,经医院认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职工退休后,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按月缴纳退休费,直至死亡。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条件,在抗日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发给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连续从事革命工作二十年的,按其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标准工资的70%支付;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按标准工资的60%支付。退休费不足25元的,按25元的费率缴纳。
(2)符合第一条第(4)项条件,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帮助的,按标准工资的90%支付,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护理费用。一般情况下,护理费用不得超过普通工人的工资;在日常生活中不需要帮助的,按标准工资的80%支付。同时满足两个以上退休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支付。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照35元的标准缴纳。第三条因矽肺二期、三期而休假的职工,如果愿意,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支付,退休期间在原单位享受矽肺患者的治疗。患二、三期矽肺病并请假休息的干部,也可按本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退休后仍保持荣誉的职工;被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定为革命和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工人;被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士兵,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适当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5%至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其原标准工资
第5条
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经医院认定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辞职。辞职后,每月应支付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津贴。不足20元的,按20元支付。第六条离退休人员异地定居的,原工作单位一般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助费150元,到大中城市定居的,向农村支付安置补助费300元。退休职工异地安置的,可以给予相当于其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置补助。
第七条职工退休或者退休时,交通费、住宿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前往居住地途中所需的行李处理费和食品补贴,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第8条
退休职工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共医疗
第9条
职工的退休和退休生活费由企业主管部门支付;第十条职工退休或者退休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其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另行预算支付,或者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原则上,符合录用条件的子女可以录用。招收的儿童可以是政策规定留在城市的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可以是上山下乡的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也可以是刚毕业的城市中学毕业生。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我们必须严格控制城市居民和其他食用商品粮人口的增长。因此,居住在农村的退休人员和退休工人应尽最大努力返回农村安置。户籍迁回农村的,还可以从符合农村招收条件的子女中招收一名;;退休工人和退休工人返回农村后,他们的口粮由生产队供应。退休和退休工人子女的招募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募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退休、辞职后,劳动者不得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走上城市街道和农村公社队伍后,街道组织和公社队伍要加强管理教育,关心生活,注意发挥积极作用。街道集体所有制单位、社会保障队伍需要离休、退休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的,可以支付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的离休、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在职标准工资。对于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单身工人,如果他们在退休或辞职后要求迁往其家庭成员所在地,应允许他们在其迁入地区定居
第12条
所有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退休、辞职的领导。对于需要退休或辞职的职工,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或辞职。退休和辞职应分阶段、分批进行。严格掌握退休,辞职,录用条件,,防止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招收离休、退休职工子女而擅自扩大离休范围、降低招收质量
第十三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离休、辞职,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以前有关职工退休、辞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对按规定退休的职工,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但是,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作不满二十年的,只发给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变更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不得补发。根据相关规定辞职的工人的待遇将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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