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涉及哪些客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5 15:29:19 484 人看过

一、贪污犯罪涉及哪些客体

贪污犯罪涉及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三、贪污罪的减刑条件是如何的

贪污罪的减刑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n(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n(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n(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n(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n(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n(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n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n(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n(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n(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贪污罪犯罪主体的定义
    贪污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从事公务必须属于国家或国有单位,且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體: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這意味著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二、准国家工作人员;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者国有的,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上述国家单位委托或者派出的人员;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贪 污 罪 主 体 定 义 :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还 是 劳 务 人 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2023-10-08
    85人看过
  •  医院涉及医保贪污罪是什么?
    某些医院涉嫌诈骗医保资金,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犯罪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某些医院涉嫌诈骗医保资金,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犯罪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医院诈骗医保资金会怎样?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诈骗公
    2023-08-20
    354人看过
  • 贪污罪判几年?涉及300万案件
    如果行为人构成贪污罪,并且其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犯罪嫌疑人不仅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还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当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触犯贪污罪会判几年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
    2023-07-01
    444人看过
  • 贪污3000万涉及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贪污公款3000万元,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情节。例如是否有自首、立功,赃款是否已经追缴,社会危害程度如何等等。具有自首并立功等情节的,应当减轻刑罚。北京贪污罪判多少年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在北京犯罪会羁押在一看,有可能判无期以上的也会在一看,还有些其他案件可能判几年的,由于办案单位的原因,也在这里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7
    404人看过
  • 涉嫌贪污属于经济犯罪吗?
    一、涉嫌贪污属于经济犯罪吗?贪污罪属于经济犯罪。构成贪污罪,数额较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济犯罪一般都是和钱相关的,而且都是和国家人员有联系,所以说这个贪污罪也是属于经济犯罪其中的一个,还有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这些的,经济犯罪的处罚是根据所犯的罪名来确定的。二、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
    2023-04-20
    83人看过
  • 贪污犯罪及其法律制裁
    贪污的定罪惩处:1、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定贪污罪;2、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应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等,具体量刑应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受贿罪该如何惩处?受贿罪既遂,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按贪污罪处罚。1、一般情形,受贿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4、以上都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2023-08-14
    260人看过
  • 贪污多少判无期徒刑,贪污罪的主体有哪些
    一、贪污多少判无期徒刑贪污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300万元以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
    2024-01-28
    357人看过
  • 贪污罪具体包括哪些财物?
    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贪污的财物包括公共财物、国有财物和非国有单位的财物。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一、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犯什么罪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犯贪污罪。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二、公职人员犯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
    2023-06-21
    359人看过
  • 贪污罪规定是哪些,客观要件是哪些呢?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罪的对象,是公共(国有)财物;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财产;受国
    2023-02-22
    423人看过
  • 涉嫌犯贪污罪处罚判多少年?
    一、涉嫌犯贪污罪处罚判多少年?涉嫌犯贪污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
    2023-04-20
    355人看过
  • 涉嫌贪污受贿如何构成犯罪
    一、涉嫌贪污受贿如何构成犯罪涉嫌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条件是: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定贪污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定受贿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2023-11-18
    434人看过
  •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触犯贪污罪会判几年
    一、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
    2023-03-20
    291人看过
  • 贪污犯罪损害了哪些对象
    一、贪污犯罪损害了哪些对象根据法律规定,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国有财物以及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追诉时效期限为几年贪污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贪污的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如果贪污的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如果贪污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2023-09-28
    285人看过
  • 未遂贪污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认定为犯罪。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贪污但未遂的,可以构成犯罪。犯罪未遂的,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失败的。对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为理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以共犯论处。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
    2023-07-05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贪污受贿及渎职腐败类犯罪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贪污受贿及渎职腐败类犯罪涉及的罪名一、贪污贿赂罪第382条贪污罪 1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2第385条受贿罪 3第387条单位受贿罪 4第389条行贿罪 5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 6第392条介绍贿赂罪 7第393条单位行贿罪 8第395条第1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9第2款隐瞒境外存款罪 10第396条第1款私分国有资产罪 11第2款私分罚没财物罪 12二、渎职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1玩忽职守罪
    •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贪污罪判死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3
      这怎么能构成呢?什么是贪污罪,你得清楚的知晓。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 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如何形成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8
      概念:犯罪客体,犯罪行为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对象,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对象.联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本质内容.区别:1、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3、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4、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
    • 贪污钱款去向不明,是否可以认定贪污犯罪,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贪污钱款去向不明,一样可以认定贪污犯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
    • 贪污罪不是犯罪主体,犯罪的主体是贪污主体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2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这个罪名是特殊主体,如果不属于这类主体的,就不构成贪污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二)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