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成立于1975年,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完全独立的社团法人,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和最负经验的仲裁与调解服务机构。该会是全国性组织,其总会设在墨尔本,在各州均设有分会。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受理事会领导,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高级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财务。此四人同时组成协会的执行委员会,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同时,理事会还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相关业务。分会委员会由分会会员每两年选举产生,由八名成员组成。分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财务和秘书长。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实行会员制。目前,该会拥有法律、工程、建筑、信息技术、管理、金融、会计等领域的国内外会员超过1400名。该会会员分成四个类别:学生会员,准会员,会员及特别会员。会员需交纳会费。
要成为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的仲裁员或调解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本身具有专业资格(如律师,工程师等)和相关学位;完成协会的仲裁员培训课程的学习;取得仲裁或调解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得协会批准并认可。仲裁员根据其经验,熟知领域及处理案件的复杂程度依次分成三个级别。
仲裁费由几种费用相加构成,包括仲裁员任命费、行政费用、仲裁员收费及租用纠纷解决中心场地的费用等。仲裁员及调解员收费不等,通常由仲裁员或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根据他们的级别,案件性质及程序长短商量。如调解员收费一般由100元/小时至350元/小时不等。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仲裁施行《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这一国际普遍承认的仲裁法律,并有单独的调解和和解规则以及专家意见规则。该协会非常重视以调解解决纠纷,在商业活动中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越来越普遍。仲裁裁决是依照法律法规及判例而产生。该协会的仲裁裁决极少被法院纠正或撤销。
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的主要目的和重要职能之一是加强仲裁员的教育培训与理论和实践的学习,提高仲裁员素质,保证仲裁案件的质量。这同时也是该协会近年发展的特点之一。如昆士兰州分会和昆士兰州理工大学合作提供了一系列广泛的课程,用来培训仲裁员和提高仲裁员的工作能力,并不断更新这些课程。同时,他们每月举行讲座和研讨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并通报仲裁员重要的法庭判决。
近年来,澳大利亚仲裁员与调解员协会不断加强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他们曾经访问过东南亚和香港。该协会还吸收海外会员和开放对海外仲裁员的申请。该会希望通过各种形式,包括开办仲裁课程的形式,搭建与中国的仲裁桥梁。曾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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