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末位淘汰是不是给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3:33:01 183 人看过

一、公司末位淘汰是不是给赔偿

公司末位淘汰一般是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使用末尾淘汰方式来与劳动者解约,属于违法解约,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搬迁本市是不是有赔偿

公司在本市内搬迁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没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不是提供交通工具、是不是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不是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不是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关闭派遣工是不是有赔偿

用工单位关闭,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务派遣的职工与用工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关闭只需要将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与派遣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末尾淘汰能否给补偿呢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给补偿。公司末位淘汰给赔偿。公司以末位淘汰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因为末位淘汰不是用人单位可以法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8
    194人看过
  • 公司末尾淘汰制被开除有赔偿吗
    一、公司末尾淘汰制被开除有赔偿吗若公司实施末尾淘汰制并导致职员最终被裁员的现象,职员通常有权获取相应赔偿。此因末尾淘汰制常被看作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聘手法,仅以职员在业绩排名中的具体位置为依据,忽略了他们真实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因此,当企业运用末尾淘汰制进行人员裁减时,这种行为常常被认定为非法解约。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样即可理解为,若是员工由于末位淘汰制的缘故而遭辞退,便有权领取等同于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
    2024-04-09
    494人看过
  • 专家:被单位“末位淘汰”不合理
    王先生在一家企业工作了3年,企业以末位淘汰的内部规定将他辞退。这样的规定,有人说合法,有人说不合法。7月17日,江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维权专业人士给出了解答。干得不好,被企业末位淘汰我是2011年到这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太原市民王先生说,他和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他的职位是区域销售主管,如果连续两次考核均处于末位(最后5位)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据了解,2012年和2013年,该公司两次下发关于实行末位淘汰制的文件,主要内容是每年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对区域销售主管中到年末考核处于最末位的5名职工限期3个月调离岗位。王先生出示的材料表示,2012年和2013年,他的综合业绩考核分别为倒数第3名和倒数第2名。2013年12月底,公司召开的职工大会宣布,淘汰考核末位的职工,王先生名列其中。2014年1月初,该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对王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到本人
    2023-06-06
    135人看过
  • 末位淘汰辞员工单位炒人要赔偿吗
    “末位淘汰”制度作为一项员工激励机制,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如果没有发生《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或损害单位利益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条件,并且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种情形可解聘根据我国《劳动法》三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现实劳动关系中,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一定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为其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胜任,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5-01
    444人看过
  • 公司使用“末位淘汰”解雇员工是否合法?赔偿责任探究?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淘汰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末尾淘汰”的协议,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末位淘汰制这个规则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2023-12-09
    332人看过
  • 单位的 末位淘汰 违法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怎么给员工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2023-04-06
    175人看过
  • 公司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1、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规定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只能法定,也就是说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末位淘汰与《劳动合同法》冲突,所以说是末位淘汰的规定是违法的。故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3、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1年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2N)。劳动者在工作中,即使无法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换岗位,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外贸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大纲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
    2023-08-04
    16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避免策略
    单方解除合同
    一、区分“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与末位淘汰的区别。任何团队中都有“末位”员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二、慎用末位淘汰制。建议用人单位慎用末位淘汰制,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用“首位”竞争制,这样既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又不违法,合情合理。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
    2023-07-12
    390人看过
  • 员工被公司末位淘汰该如何处理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无效。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
    2023-06-28
    457人看过
  • 末位淘汰的法律透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管理模式开始进入中国,作为一种绩效考评方法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采用。比如,国内某电脑集团曾宣布每半年将末位淘汰其5%的员工;一位企业总裁曾在一次演讲中认为,实行末位淘汰走掉一些落后的员工有利于保护优秀的员工,其目的是要激活整个组织。末位淘汰只是裁掉落后的人、裁掉那些不努力工作的员工或不胜任工作的员工。
    2023-06-09
    258人看过
  •  单位是否可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使用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另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使用“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另一种说法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2023-09-19
    100人看过
  •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且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末尾淘汰制度中处以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因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该赔偿么公司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予额外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发生重大客观变化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未能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对于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2023-04-10
    161人看过
  • 末位淘汰就是终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公司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合法吗1、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规定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只能法定,也就是说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末位淘汰与《劳动合同法》冲突,所以说是末位淘汰的规定是违法的。故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3、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1年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2N)。劳动者在工作中,即使无法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换岗位,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
    2023-07-30
    250人看过
  •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
    2023-06-18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末位淘汰员工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和办法,公司为了提高盈利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采取绩效管理的方法是无可厚非的,但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只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实施,末尾淘汰法就是合法的。但是由于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用人单位需
    • 末尾淘汰淘汰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3
      1、末尾淘汰一般不要给补偿,而是给赔偿。当劳动者不适用工作时,单位未经培训或调岗就予以辞退的,一般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 末位淘汰制的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 公司末位淘汰的补偿条款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7
      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