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的规定:
1、公司存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时可以解散;
2、公司解散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一、公司解散效力有哪些分类
公司解散效力有以下分类:
1、对公司的效力,公司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对公司股东的效力,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其他效力。
二、公司注销公示需要多久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公司终止程序是什么
公司终止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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