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宁波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企业的登记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保税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保税区登记的各类中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保税区企业),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保税区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从事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运输、仓储、出口加工、金融、保险、房地产、商品展销、咨询服务等与保税区有关的经营业务。第四条保税区企业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分局。第五条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和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对设立在保税区内的企业进行登记审核。第六条保税区企业须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证后方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七条保税区企业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往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企业类别、企业负责人、经营期限等。第八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企业章程;(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其他有关文件、证件。股份制企业的登记应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联营企业的登记应提交联营协议。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三)投资者所在国(地区)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四)董事会名单以及正、副总经理任职文书和上述中方人员的身份证明;第十条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能证实申请人职业的证件和个人居民身份证;(三)资金证明。申请开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提交投资人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第十一条非保税区企业在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须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派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文件;(三)派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四)原登记机关的通知函;(五)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托书。第十二条保税区企业申请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以外文书写的须附中文译本。第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自接到保税区企业申请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证件之日起,在七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第十四条登记主管机关对予以核准登记的企业,视其类别分别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第十五条保税区企业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之日起即告成立,其正当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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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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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9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