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取得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1:30:24 292 人看过

商标权取得原则有:

一、使用原则。使用原则是指商标的首先使用人有权取得商标的专用权,而不论其是否办理了商标注册手续。

二、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以商标注册作为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在注册原则之下,商标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要想取得商标权,就必须经过商标注册这一法律程序。

三、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这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一、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与商标一样,都具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而已。网络用户为拓展因特网业务,往往要在因特网上创建主页,发布广告,介绍企业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以网上销售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二是恶意抢注域名。域名注册与商标注册一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近些年来,国内外都发生了域名使用人对他人拥有的知识企业名称、商标进行在先注册的现象。三是域名注册在先。这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所有人才对该域名具有识别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四是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众所周知,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商标注册后什么时候可以用

我国商标注册遵循自愿注册原则,无论商标是否申请注册、核准注册,都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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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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