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进行法律鉴定是否为必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33:54 55 人看过

申请工伤时间过了,如果职工能提出逾期申请的正当理由或遇到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部门是可以受理的。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不受理其的工伤认定申请的,也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反映的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关系、受伤的时间、原因等进行认定,来确定赔偿的事实依据。

工伤鉴定后再次住院怎么处理

工商鉴定后再次住院如果未解除劳动关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待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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