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于住宅小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10:08 402 人看过

选举产生产业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生成筹备组成员;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15人。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4、准备工作;

5、准备工作公告;

6、业主大会召开;

7、备案;

8、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

9、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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