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4:24:48 263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但是依法具备其他条款的,仍然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补充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并在补充或者变更的地方签名或者盖章,或者也可以重新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怎么办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交付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改正。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其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n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维权胜诉
    1月29日,广西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对某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所引起的工资纠纷案公开宣判。法庭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1200多元,从而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几年前,梧州市某事业单位与劳动者黄某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梧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份,明确约定劳动者黄某在该单位从事的工种和服务项目。2007年5月—7月,由于单位承接业务有限,开工不足,该单位按时薪制支付工资给付黄某,与市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相比,该单位每月少支付黄某工资总额的25%,三个月共计拖欠1200多元。黄某要求该单位支付被拖欠工资未果,即向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由该事业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给黄某。该事业单位不服裁决,遂向蝶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驳回黄某的无理请求,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仲裁费用。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告
    2022-11-16
    254人看过
  • 劳动法公司能否扣除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扣除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扣除工人工资,则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则应按照最低工资支付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扣留工资,公司应如何扣留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1.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扣减工资,一般需要说明扣减工资的原因,这通常是相关规章制度的依据,但前提是相关规章制度已经提前公示。否则,公司无正当理由扣发工资是不合理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协助处理和解决3.如果仍未
    2023-05-07
    224人看过
  • 劳动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承诺无效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负有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定义务,其所谓按劳动者承诺标准支付工资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情20日,林某到某保安公司应聘保安工作,保安公司告知林某,每月工资500元,如愿意就写一份承诺书,不写承诺书就不聘用。林某为得到这份工作,就按保安公司的要求写了“同意每月发我工资500元,决不后悔。”的承诺书。当日,林某即被保安公司聘用。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日,保安公司和林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次日,林某要求保安公司按每月620元的标准补发其工资差额被保安公司拒绝。林某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保安公司补发林某工资差额1440元。保安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不应补发林某工资差额。理由是林某已经同意其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仲裁裁决其补发林某工资差额1440元违反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另查明,江苏省淮安
    2012-04-23
    3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工资扣除食宿费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咨询者问:我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工作,月工资850元,每月单位要从工资中扣除食宿费150元,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深圳市员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接受单位提供的食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食宿费用由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可视为员工同意接受单位提供的食宿,且事先约定可以扣除,那么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减这部分费用,扣减后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单位不能强行安排员工在单位食宿,员工有自主选择是否是单位食宿的
    2023-05-03
    105人看过
  • 劳动合同里面的工资是不是写最低标准
    一、劳动合同里面的工资是不是写最低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并不是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在试用期工作的员工,其所得到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偿金。二、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工资可以吗不可以。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
    2023-03-19
    187人看过
  • 按最低工资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按最低工资来签不违法。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转正之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同样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多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80%是怎么界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80%的界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低于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补齐差额。三、那个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给百分之几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2023-03-31
    324人看过
  •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则不应低于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80%,也不得低于使用者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使用者应支付差额部分的逾期不支付的,使用者应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的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用人单位利益至上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023-08-18
    3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在员工试用期期间,他们的工资水平必须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即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同时,他们必须生活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确保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不会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多少?根据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试 用 期 工 资 标 准 是 多 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为了考察职工能力是否符合岗位需要而规定的时间。在试用期内,职工的
    2023-09-12
    320人看过
  • 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杜晓芬:老乡介绍我到一家洗浴中心做搓澡工,去时老板说管吃管住,但没有底薪,从搓澡收费中拿分成,有时我的月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听说北京市最低工资是1560元,请问:当我的收入低于1560元时,我能否要求老板按1560元向我支付工资?杨雪峰:《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补足。第五条: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不低于1400元调整到每月不低于1560元。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如果您在法
    2023-04-22
    138人看过
  • 病假工资最低不低于标准的多少
    病假工资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病假工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病假工资有以下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二、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病假工资各地规定不同,例如上海市: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
    2023-02-25
    488人看过
  • 合同只写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合同合法吗
    一、合同只写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合同合法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时只确定劳动者的基础工资最低水平并不违法,只需确保其不低于所在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然而,其余如加班报酬、病假期间薪资、结婚丧葬假期薪酬等项目,尽管不必明确写入劳动合冋之中,却仍需遵守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合同只写了基本工资如何做劳动合同只写
    2024-07-06
    3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薪资写最低标准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薪资写最低标准合法吗劳动合同薪资写最低标准合法。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空白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空白的劳动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空白的劳动合无效的原因是不具有劳动合同必备的内容。空白合同即指权利义务都没有明确约定的合同,空白合同隐藏的危害大,在劳动关系中,签订空白合同对劳动者极其不利。三、劳动合同约定离职违约金合法吗劳动合同中约定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不合法的
    2023-06-28
    142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最低基数签合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最低基数签合同吗劳动合同无需签署最低工资标准,但需确保列出的薪酬不低于该标准,且实际发放金额亦然。劳动合同,系指劳动者及用人单位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明晰权益义务的协定。其订约与变更应遵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禁止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均须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签一年跟三年有什么区别签订一年和三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限及续签次数、稳定性与权益
    2024-07-22
    2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合法吗
    1.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公司是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2.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3.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
    2023-02-26
    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什么?工资标准是否可以低于最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003年12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单位以高定额来规避最低工资应属违法行为。同时,单位“完不成定额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 到上班,什么时候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 私企随便加班,没,不签合同,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 劳动报酬支付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报酬是您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重要内容,随着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关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和标准劳动部门不能也不宜直接参与,但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单位支付给您的工资总额不能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给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