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5:02:55 163 人看过

国家赔偿的不适用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4、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5、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6、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7、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赔偿财产损失情形有哪些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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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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