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摔伤由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也可以免责,如果这些场所能证明自己在事发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能免责。但一定要提供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实时照片等。如果在不宜设置监控的区域,就要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
小孩在公共场合摔伤谁的责任
在商场发生儿童受伤的情形,第一时间我们找到儿童受伤的原因,大致也即是两种情况,其1、商场本身的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导致了儿童受伤,其次是第三人造成了儿童的受伤,那么,根据这两种情况,监护人在维权的时候能够更容易找到责任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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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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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公共场所受到损害怎样规定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7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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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作为第三者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3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该第三人对伤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他们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仅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