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由谁来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1:26:34 414 人看过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一、河道整治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标准由房屋的价值确定,征收时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收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违法强拆怎么办

征收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违法强拆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三、房屋拆迁中的拆迁奖励到底能不能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所以拆迁奖励是可以要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障房相关文章
  •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由谁负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违法拆迁怎么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强制拆迁,如果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下,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迁就是属于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
    2023-02-20
    131人看过
  •  谁来负责道路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工作由园林管理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管理部门设置各异,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该部门为正厅级;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住建局下属的二级局或处,区县一级的多由城管部门管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林业部门与园林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城市绿化工作由园林管理部门管理。各个城市的园林管理部门设置各异,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该部门为正厅级;有些城市将其设置为住建局下属的二级局或处,区县一级的多由城管部门管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林业部门与园林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 城 市 绿 化 管 理 归 属 : 是 园 林 部 门 还 是 住 建 局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绿化管理应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然而,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实施部门。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城市绿化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因此,可以得出结论
    2023-09-11
    480人看过
  • 违建由谁负责拆除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违建城乡规划部门有权利拆除。违规建筑正在建设中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已经建设完毕无法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024-05-07
    1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谁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政府在房屋拆迁中的主导角色不可忽视。根据法规规定,市县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也往往会委派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这一重任。国务院建工部统管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而地市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亦需负责其辖区内的房屋拆迁工作监管事务。如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律师,他们将给出更为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024-04-23
    121人看过
  • 撞车之后误工费由谁来负责
    一、撞车之后误工费由谁来负责撞车之后误工费由肇事者赔。交通事故误工费由全责方理赔。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二、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车祸事故如下划分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三、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
    2023-05-27
    490人看过
  • 人事员工失职该由谁来负责
    可以由当事员工负责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4-21
    141人看过
  • 征地拆迁搬迁工作由谁主导
    一、征地拆迁搬迁工作由谁主导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一)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二)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三)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四)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三
    2021-11-04
    351人看过
  • 拆迁时由谁来评估
    房地产估价
    一、拆迁时由谁来评估关于拆迁时由谁来评估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如下: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在新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2、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
    2023-04-30
    473人看过
  • 丢失快递由谁来负责?
    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快递由物业代签收后,丢失的,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物业代收快递丢了负责吗根据法律的规定,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则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
    2023-07-12
    468人看过
  • 企业历史由谁来负责?
    要负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异常股东受牵连吗公司异常对股东影响具体如下:1、公司经营异常,对股东盈利分红有影响。2、公司程序状态异常,对股东身份持续有影响。3、公司处于诉讼纠纷异常,对股东可能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影响。4、公司其他方面的异常,对股东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响。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8-09
    226人看过
  • 自然火灾由谁来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一、自然火灾由谁来负责(一)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的,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二、自然火灾是怎么引起的在自然界,由于雷电天气、地震、火山喷发、物质自燃等因素引起火灾。其中雷电引发的火灾是通过雷电直接击中高层建筑物、大树引发起的,还有一些特殊自然界物质,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容易发生自燃现象,比如白磷,这种物质可以在40℃发生自燃。自然界的火灾都是在特定的天气,特定的气候下才能引起火灾,经常得不到人们的重视,虽然自然界火灾发生比较少,但是在发生后,常常会酿成很大的自然灾害。三、森林火灾等级划分标准我国新的《森林防火条例》还对森林火灾等级进行了划分: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
    2021-11-23
    340人看过
  •  谁来负责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该段内容讲述了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负责。法人是一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法 人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其在法律上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操作中,法定代表人
    2023-09-06
    266人看过
  • 工厂拆迁工人赔钱是谁负责
    一、工厂拆迁工人赔钱是谁负责1.如劳动者自愿随同工厂迁往新址,则企业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搬迁安置费用;2.若因厂区搬迁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无需额外赔偿。工厂搬迁涉及到对员工的补偿问题,具体方法如下:若劳动者愿意跟随工厂迁移,企业应对其提供搬迁安置费用;而对于那些因为无法伴随工厂搬迁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应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2024-07-19
    99人看过
  • 外包员工工伤的责任由谁来负担
    一、外包员工工伤的责任由谁来负担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员工可以主张以下的工伤赔偿费用: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8.工伤伤残待遇;9.工亡待遇标准。二、劳务外包员工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吗劳务外包员工工资待遇的规定是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劳务外包的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但应该遵循同工同酬的劳动报酬计算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
    2023-11-27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障房
    词条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保障房
    相关咨询
    • 工作中发生责任由谁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
    • 失火罪由谁来负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人员工资由谁来负责发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果缴纳社保了,相关的待遇应当由社保支付。
    • 社保局划分工作由谁负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3
      1、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退休人员工伤应由谁来负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3
      视其是否领取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 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