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申报的债权都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8:14:45 434 人看过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申报权)。

(2)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预先申报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都有什么方法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的解决方法:

一、公司财产开始分配时。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公司财产分配开始向公司补充申报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该债权人的债权列入清算范围。

二、公司财产分配未结束时。

债权人在财产分配开始后,财产分配结束前,向清算组提出清偿要求的,公司仍应予以清偿。但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

三、公司财产分配结束后。

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且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

四、公司明知债权存在时。

债权人能够证明清算组对其债权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五、未依法履行程序时。

清算组如果未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告,明显逃避债务的,即使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返还从公司取得的剩余财产以清偿其债权,并要求清算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债权人未起诉也能够去债权申报吗
    一、债权人未起诉也能够去债权申报吗债权人没有起诉破产企业也能够申报债权,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能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能够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债务情形1、股东出资不实。
    2023-04-20
    431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什么要求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一、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回多少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回多少是根据其申报的债权以及公司的资产来确定的,具体的方法有以下俩种:1、一般债务人破产的,债权由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财产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的债务;2、企业破产后进行重整的,债权人可以要回多少钱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协商解决。一、破产重整的流程:1、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2、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重整,并予以公告;3、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4、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5、表决通过后
    2023-06-20
    380人看过
  • 什么债权才能申报
    债权人会议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
    2023-03-27
    156人看过
  •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都有什么
    债权申报的特别的情形有: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一、代位权原则要件有什么代位权要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
    2023-06-27
    465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有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一、为别人担保的公司破产怎么办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
    2023-03-11
    16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申报及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
    2023-06-13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能够申报的债权都有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6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
    • 能够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6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
    • 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1、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只有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才可以进行申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3
      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只有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才可以进行申报。
    • 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6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