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行政诉讼的范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12:52:27 262 人看过

房地产诉讼所涉及的受理范围:一般情况下,此类纠纷会被视为普通的民事事件,归根结底,它们都属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民事案件范畴之内;

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这些案件也可能被划分为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房地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有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会由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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