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构成及支付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0:32:35 385 人看过

劳动就要得到一定的报酬,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在现代的劳务关系当中,提供劳动的一方从接受劳动一方所得到的报酬,就叫做工资。这也是劳动者在劳动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工资的多少以及工资的支付标准。我们所说的工资其实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指每个月的薪酬,但其实工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仅包括我们工作所获得的薪酬,还包括一些其他的补贴福利等等。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关于工资的构成,那么工资到底是由哪些部分构成,以及工资发放是依照什么样的标准。

一、最新关于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关于“最低工资”的含义,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8条的规定,《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排除在外。nUi法律法规网

2、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54条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nUi法律法规网

3、关于“正常劳动”的界定,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条二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公司不给工资打那个电话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得到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工资或补偿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85条做了专门制裁性规定。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农民工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
    农民工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解读1、《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2、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5、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2023-04-30
    4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工资的标准及依据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2023-07-26
    174人看过
  • 深圳婚假及工资支付
    一、员工是否存在婚假?答案是肯定的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假期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二、男女多少周岁才算晚婚?答案是:男25周岁,女23周岁。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2、《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为晚育。三、深圳婚假到底是多少天?答案是:一般情况下固定的有3天,初晚晚婚的深圳增加10天,即总计13天。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
    2023-05-03
    269人看过
  • 公司是否遵守员工工资结算规定?离职员工工资是否及时支付?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不是当天结清。公司辞退员工不是应当立即结算工资,应该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离开公司之前完成工资的结算,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应当结清吗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2023-07-22
    287人看过
  • 拒绝支付工资立案的标准
    一、拒绝支付工资立案的标准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
    2023-04-20
    140人看过
  • 员工打架开除支付工资么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1.指定的主体合法;2.制度内容必须依法制定;3.制定的程序应当符合民主程序,并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一、事实劳动关系判断依据是什么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3、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
    2023-03-13
    5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工资构成人员如何领取产假工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7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
    •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工资支付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八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
    •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
    • 超龄职工工伤待遇及支付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关于已退超龄人员返聘享受工伤待遇一种观点是持否定态度,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并且《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要求工伤认定必须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而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因此是不能做工伤认定的。
    • 产假标准支付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