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05:42 149 人看过

一、辽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辽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依据

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三、辽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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