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该怎么办,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11:58 479 人看过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仲裁和诉讼适用调解原则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但也有一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法院不予受理,有劳动仲裁裁决的,按裁决执行。奖励没有办法,只有职工和用人单位自己解决,因为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最后一种途径,相关知识: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不被法院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程序,但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有内容和程序要求,下列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超过十五日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由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请求超出被起诉法院的管辖范围,被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的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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