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是怎样减刑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1:30:47 403 人看过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减刑条件、限度与幅度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1)对于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虽然实质上减轻了刑罚,但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附加刑的减轻也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例如,在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这种附加刑的减轻,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短其缓刑考验期限。对于缓刑考验期限的缩短,虽然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但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前提是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1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被判处管制和拘役应怎么减刑
    减刑以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就是在原来判决的刑期减少服刑期;服刑期等于原判刑期-减刑期=实际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一、刑法对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减轻处罚能否低于法定刑在我国法律中,判决是不可以低于法定量刑的起点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三、判刑后怎么减刑判刑后立功的减刑幅度如下: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3、限
    2023-02-28
    449人看过
  • 拘役可否减刑到有期徒刑
    不能,依据法律规定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故有期徒刑减刑不可能减刑到拘役。一、判刑5年6个月以上的可以减刑几次犯罪分子被判刑5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不能少于2年8个月。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监狱服刑一年是不是按十个月算监狱服刑一年不是按十个月算。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是按一年十二月执行,如果在监内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减刑从而缩短服刑时间。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根据相关规定,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2023-03-03
    436人看过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哪些异同点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是否适用假释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几种。1.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2.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3.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2023-06-13
    412人看过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掌握中,可能还有模糊的地方。因此,特整理一部分精要,增加大家对刑法的认识。1.期限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假释。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执行机关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因为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因此拘役、管制和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
    2023-04-25
    246人看过
  • 拘役并处有期徒刑怎样执行
    拘役并处有期徒刑的执行方式为:执行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对数罪并罚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一、数罪并罚具体如何计算?数罪并罚具体应这样计算:1、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组织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多久组织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无法准确回答,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法院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023-06-24
    66人看过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吗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一、拘役6个月算不算判刑经常听见的判刑通常是指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那么同样是刑罚种类之一的拘役算不算判刑呢?拘役当然是判刑!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
    2023-03-14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减刑以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人会如何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 符合什么条件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无期徒刑的, 如何减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 被拘役的上有期徒刑还是管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1、关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的期限这个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2、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3、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有没有办法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减刑判处管制拘役的情况下有减刑的可能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减刑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