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如何处理?
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实务中,常见的是股东恶意掏空/转移公司财产、股东不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不配合清算三种情形。此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即可以“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要求股东来就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如何判断股东权利滥用
认定“股东滥用行为”的客观标准是司法实践中必须慎之又慎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判断: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的手续、股东与公司之间人格高度混同等。
1、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是指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与公司从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之间明显不成正比例的公司资本现象。既包括股东出资低于最低注册资本的情况,也包括股东出资虽然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著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雇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
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即公司是股东的“第二自我”或“工具”。法律对公司从设立到经营均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公司股东也签署了章程来约束其行为。如果存在公司法人的设立、经营与法律规范不符,达不到要求标准,或者公司在经营中从未召开过股东会、董事会,登记的其他股东也从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应当不被考虑。
3、股东与公司之间人格高度混同
第一、股东对公司存在过度控制或不公平的管理,二者之间人格的高度混同。具体包括以下表现形式:股东与公司在资产或财产界线上混淆不分,没有记载相关的财产、资产的转移和登记手续;股东与公司在业务方面混淆不分等情况。
第二、公司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法人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真实、独立的会计账薄,并妥善保管。如果正常经营的公司没有独立经营的银行账户和符合国家会计法要求的账簿,其业务往来收支结算等手续均由股东操纵或掌控说明其受制于控股股东或某个实际控制人,独立公司不过是他人行为的工具而已。
第三、公司从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
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权利机构,独立经营的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完备的机构运行记录。而公司不能提供或者完全没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记录,关键的是除去控股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一无所知,或根本不存在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公司是否已成为股东的“另一个自我”。
如果股东确实存在滥用股东权利,诈害债权人,给债权人带来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独立的法人,成为了股东减小风险的一道屏障,在法律关系中,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担责任,而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不会造成过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n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形
25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东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53人看过
-
债权转让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246人看过
-
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后,公司如何处理?
312人看过
-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解决
416人看过
-
补充说明:股东法定代表人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应诉
456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损害他人股东权益应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9法定代表人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联合或者单独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大股东给自己加薪是否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对于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上市公司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怎么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如何处理股东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08在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其他股东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公司或自身的权益。这包括以下六种方式:首先,股东享有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计账簿等资料的权利;其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主导其决定企业的未来走向;此外,股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来调整投资结构;当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严重问题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以便及时止损;最后,股东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公
-
损害股东利益如何举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自己无法搜集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