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应该如何处理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8:23:44 87 人看过

合同对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但是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确定方法
    一、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确定方法(一)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二)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但是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三)协议补充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四)推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六)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且
    2022-04-12
    419人看过
  • 如何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退货要求赔偿
    一、如何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退货要求赔偿产品质量要求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二、怎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方法: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
    2023-08-14
    370人看过
  • 标的物质量标准在买卖合同中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2、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出卖人的说明构成对标的物的明示保证。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数物怎么解除?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如果其中一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符合约定的物分离将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以数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多个物在同一个买卖合同中出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
    2023-07-04
    279人看过
  • 标的物出现了质量瑕疵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前段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在当场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拒签令快递原路退回,让商家重新发货或者在天猫平台取消订单;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让商家酌情处理赔偿损失自己将就使用,也可以退货退款。此外,消法还创造性地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网购虽然便利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但是对商品的直观感受、服务体验仍然无法取代线下门店。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大权利,商家不
    2023-08-17
    3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的质量标准
    在合同纠纷中,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占很大的比例,特别是对合同产品没有可适用的质量标准或者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家标准,还有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几个标准存在的情况下,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确时更容易发生纠纷。而一旦发生质量争议,就需要一个客观标准进行衡量来确定责任。因此,为防止争议发生,首先应在合同中约定所适用的客观标准,如果约定有几个标准的情况时,应明确在几个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哪个标准优先的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的质量标准,则应在合同中具体详细地约定合同产品的质量要求,并尽量避免以某一方的主观判断为标准,即使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必须规定另由双方诚信协商解决。其次,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有限制,规定供应方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期间和环境条件,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才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这一限度,就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同时质量保证期的计算,一般应从产品交付之日起算,而不得以接受方销售或安装产品
    2023-03-24
    54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明确
    合同的效力分别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1、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2、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3、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欠缺生效条件的情形;4、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的情形。《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4-18
    18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应如何填写?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主要有以下方式:1、在合同中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2、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协议补充、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3、还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出卖人的说明是明示保证。一、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处理首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其次,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合同履行纠
    2023-03-14
    270人看过
  • 合同中要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首先,要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其次,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
    2023-03-14
    66人看过
  • 如何应对合同约定不明确的问题?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有: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自由决定合同内容。对于合同缺失的其他内容,首先要考虑当事人的共同真诚,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其他内容达成协议时,法官应当推定当事人的意图进行补充,并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合同的其他内容;3、如仍不确定,应按有关法律进行补充。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023-07-07
    136人看过
  • 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应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有下列处理程序:1、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其严重程度。可理通知可以通过维修或返工来弥补质量问题;2、指示施工单位撰写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3、批准承包商处理,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处理结果重新验收。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如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发现上述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如经过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则通过竣工验收意味着建设单位对质量的认可,以后再发生非主体工程和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缺陷,施工方应承担保修责任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有的合同约定,承包人应该在工程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担保责任等。若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提出是设计问题,《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
    2023-07-02
    106人看过
  • 动迁房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一方已构成违约的,在约定条件成就时解约定金处罚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也就是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在《北京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中》即规定: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动迁房买卖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动迁房买卖纠
    2023-06-28
    215人看过
  • 不明确合同的约定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和利息,并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3、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出卖人应当将3%以内的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在3%以上的房价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合同约定不明确怎么办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
    2023-07-11
    395人看过
  • 合同未明确利息应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利息处理如下:1、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处理6%人民法院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约定贷款期间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贷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贷款人和借款人不仅约定逾期利率,还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利率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不支持部分。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及利息的怎么办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我国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7-04
    342人看过
  • 没有产品质量合同约定的不合格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若合同对产品质量有约定,则产品质量不合格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撤销合同;若合同对产品质量没有约定,则需要证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才能认定卖方违约。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需证明产品质量不符合该商品的同类产品的市场标准。若无法与卖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即诉讼、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产品质量不合格投诉找哪个部门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2023-07-01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要求标的物不明确的,为什么质量不准备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0
      合同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取决于情况。根据我国法律,合同生效,但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合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 没有推荐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 如何解决合同中的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
    • 合同中对标的物质量要求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
    • 合同中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8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特定标准履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的要求,则只要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能够达到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即为符合质量要求。
    • 产品质量法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应该如何处理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5
      产品标识不合格属于标签标注内容不真实,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查处。《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