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制度内在价值的反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01:21 181 人看过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将可能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合同赔偿请求权而获得高于实际损失的利益,构成不当得利。代位行使保单持有人之请求权之功能仅在于防止保单持有人获得不当得利。

财产保险合同中,如果发生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给予充分的赔偿;但同时,根据民法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则第三人在法律上对被保险人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无关,也就是说第三人不能因为保险人已为给付赔偿而免责。此时,被保险人便同时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和依保险合同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这样,被保险人将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得双重或超值的赔偿而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保险代位制度的建立,使被保险人只能以保险事故行使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或者依保险合同对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二者只能选其一,从而防止了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保险代位权避免了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同时保险代位权的行使却产生了另一个不当得利,即保险人因行使保险代位权而获得了额外的利益,并且该部分利益是没有任何对价作为支撑的。因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理应支付保险金,而保险人在行使了保险代位权后,在第三人有充分补偿能力的情况下,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实际上又得到了填充,也即等于保险人没有因为履行合同而受到任何损失,这对作为有偿合同的保险合同而言是一个理论上的挑战。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角度来看,被保险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合同履行请求权两个权利都是合法的,有合法的原因,且法律都应当给予保护的,但为防止不当得利,被保险人只能从中选择一项权利进行索赔。然为避免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后从获得的费用填补而构成不当得利,在保险费率厘定时应将第三人责任导致的损失考虑在内,或者单独就侵权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制定一个险种,将因自然灾害和因第三人导致的损害区分开来,对于因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保险费用另行计算,从而防止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后形成实质上的不当得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对保险价值的理论思考
    关于保险价值,我国现行《保险法》只在财产保险合同这一节中列举说明了保险价值的几种确定方法,至于什么是保险价值,《保险法》没有作正面说明,其他教科书也未作论述。本文试就普遍涉及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作一理论探讨。一、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的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一旦我们引用了马克思价值学说的观点,就涉及到保险标的是否是商品的问题,因为不是商品就没有价值,即使其使用价值很大。保险是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各种产品、商品、资源、人身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参加保险,所以,参加保险之前,不要求物品或资源具有价值,不一定是商品,但参加了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即有了共同的价值认可,以及在这一价值基础上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形式。通过保险这一商品的提供,同时也完成了保险标的的商品化过程——没有保险标的实物的交换,但有保险利益价值共同认可的实质过
    2023-04-23
    256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监护权制度值得反思
    如果她当时砍死我,可能就不会砍死我孙女了。11日上午,在斗门区井岸镇东风村,60多岁的胡某痛哭着对记者说。就在几天前,他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的老伴病情发作,用菜刀将8岁孙女小晴的喉咙砍断,造成小晴当场死亡,儿媳返家后亦被砍伤。据斗门警方介绍,目前肇事老太已被刑事拘留,须经司法鉴定后再判断其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奶奶砍死孙女,如此人伦惨剧,无疑令人扼腕。真正的杀手其实是精神病,精神病发作时,其行为很难受控,得了病的奶奶,杀了孙女,当然也不能全部咎责这位深受精神病之苦的奶奶,这样一出人伦惨剧的发生,看来也没有太多太好的预防办法。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资格,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本该有严格的授权与监管。在这方面,欧美一些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其实都有着事无巨细的规定,一旦发现监护人身份不适,或是有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不利,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未雨绸缪的提前干预与保护,甚至往
    2023-06-08
    203人看过
  • 假释制度价值论
    目次一、假释的理论基础(一)个别预防论(二)目的刑论刑罚观(三)主观主义(四)行刑经济化(五)行刑社会化二、假释的目的三、假释的功能与负作用(一)假释的功能(二)假释的负作用(三)利弊相权四、假释性质探讨假释制度并非我国本土资源,而是一种来自国外的舶来品。作为一种已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刑罚制度,它在我国至今时存不过百年。而且,与其被誉为近代西方刑法两大宠儿之一不太相称的是,假释制度至今在我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仍缺乏足够的关注。但足以慰籍的是,97刑法典在假释制度上的重大修订代表了人们在这方面的努力,相关理论的研究也开始回应这一立法变动。然而,相对于其它刑罚制度如缓刑、减刑而言,假释制度似乎还是稍显寂寞,既无学界倾注的足够热情,也无令人满意的实践运用现状。这一切在国际行刑非监禁化,行刑宽缓、人道、民主的趋势下,充分显露了我国假释制度的尴尬。为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理论的先行是必要的,因为
    2023-06-11
    377人看过
  • 量刑建议制度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第一,在对量刑建议的讨论中,不少观点认为,量刑建议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都是一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并且有些案件的量刑不言自明,如贩毒超过一定数量将被判处死刑,检察机关再提死刑的量刑建议实属画蛇添足。的确在个别案件中,检察机关没有必要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但这并不代表在所有案件中量刑建议都没有意义。这种以偏概全而否定量刑建议必要性的说法显然不合适。量刑建议权的双重属性也为检察机关在具体案件中不提出量刑建议提供了理论依据。量刑建议权的“权力性质”表明,公权力的行使重在维护公共利益,因此不能轻言放弃;量刑建议权的“权利性质”表明,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而非必须行使。权力与权利的双重性质既解决了国家公权力的不可放弃性,又解决了检察机关放弃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依据问题。第二,公诉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由此引起被告人和辩护人的答辩,可以帮助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和量刑的合理界限
    2023-06-12
    274人看过
  • 财产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企业财产分为三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在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时按照被保险财产的种类,分别制定级差费率。一、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是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指保险财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二、动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即以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流动资产账面余额确定;2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财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三、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故也可以投保。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自行估价或按照重置价值确定。账外财产和代
    2023-06-08
    178人看过
  • 连带债务-制度价值
    连带债务之所以被法律所设定,原因在于它有存在的制度价值。连带债务的的一项制度价值是降低交易风险,促进交易发展。由于某些交易的高风险性使交易者在交易中承担巨大的风险。交易者因惧怕风险而不敢涉足这类交易,这就影响这类交易的进行和发展,但是社会需要这类交易的进行和发展。连带债务的出现正好降低了某些高风险交易的风险度,交易者在设置连带债务这种债务人之间的保证后就可以在低风险的情况下从事这类交易。交易也就随之发展起来,交易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活跃。连带债务的另一项制度价值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得到充分、及时的实现。债权作为一种请求权、对人权,没有排他性,也没有追及权。债权无法跨越“债务人履行”这一环节而得到实现。由于商品交换,财产流转过程中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如果债务人因客观原因而丧失履行能力,或因主观原因而不履行,债权就难免落空。然而,在权利本位的社会中,债权代表着社会发
    2023-06-13
    256人看过
  • 正当防卫制度探究——价值观念层面的思考
    正当行为是刑法学领域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而正当防卫作为正当行为整体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课题,其历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1997年刑法修订,正当防卫制度被列为十大焦点问题之一纳入立法者的视野,为了更好地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公民自觉与犯罪活动斗争,立法者可谓殚精竭虑。[①]然而,刑法实施近5年以来,学界及实务界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特别是新增加的刑法第20条第3款(以下简称第3款)的性质问题认识不一,聚讼纷纭,这种混乱不一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行使,立法者所期望的正当防卫“以正压邪”之社会效果更是难以付诸实现。本文不拟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具体问题发表见解,只是从价值观念层面谈谈自己的粗浅的看法。因为在我们看来,价值观念关注的是刑法规范的价值理性,它是对制度设置的实质合理性、正义性进行反思与检讨。在整个正当防卫制度的更迭、演进过程中,刑法价值观念居于潜隐的地位,它最终决定着正当
    2023-06-12
    364人看过
  • 因病致贫医保制度当反思
    《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记述了一个尿毒症患者家庭从小康跌入赤贫的故事。从1997年至今8年多来,患者的丈夫和儿子用举债、下跪乞讨等方式,顽强地与噩运抗争,努力维护着患者的生命。去年,可怜的丈夫在心力交瘁中撒手人寰。目前,月薪只有800多元的儿子独力承担着母亲每月数千元的医药费。十年前的小康之家,已然负债累累,困苦看不到尽头。这样的消息严格来说并不是新闻。在全国,这样的患者和家庭绝不罕见。那么,问题是,从基本的道德逻辑出发,对这样的不幸者,他人有没有必须救助的理由?对这样的家庭,社会或政府有没有责任或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进一步说,有没有从制度上法律上拯救这类病人及其家庭的可能性?很久以来,对看病贵和就医难,对因病返贫现象,人们大多把批评的矛头指向某些利益至上的医疗机构,指向不成功的医改,指向医保制度的不完善。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批判指向由于经常陷入某种无法自解的困境,而显得缺乏力度:比如,政府
    2023-04-24
    206人看过
  • 宪政理念下的行政补偿制度价值定位
    作者:姚俊南昌大学法学院摘要:在以人权保障和权力限制为核心的宪政理念下,行政补偿的价值在于它是作为财产权社会化和人权保障的平衡机制,二者矛盾冲突的协调机制。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应该在这种价值定位下,予以完善。关键词:宪政行政补偿价值引言行政补偿是指为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合法的运行行政权力而给公民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的制度。它涉及国家行政权与公民财产权、效率与公平、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关系。因此,它不仅仅是政府行使公权力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更体现了国家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之间的关系这一宪政的根基性主题。在以人权保障和政府权力限制为核心的宪政理念下,它的价值就在于平衡了财产权的保护与限制的矛盾冲突。一方面,行政补偿制度肯定了行政征收征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行政补偿制度保障了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本文分四个部分来论证此题。第一部分阐述宪政理念的内涵。第二部分从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两个方面来论述财产权的
    2023-06-06
    256人看过
  •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价值研究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8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据此,收购人在没有取得30%的股票之前没有义务进行强制要约收购,收购人在取得30%的股票时如果不想继续收购股票也没有义务强制要约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不是很强。这就反映出了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远离市场的思想。强制要约收购通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股东有机会卖出或按比例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得因为收购人的收购行为而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增量,以免该增量为少数人所占有。强制要约收购的这两个前提,还意味
    2023-04-21
    21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意义及其实践价值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他救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最终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二是预防功能,即通过增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从公司谋取不当利益的风险成本,从而起到预防、减少该类行为的作用。对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议股东代表诉讼是一项少数股东可以完全无视其他大多数股东的意见,而一意孤行地提起的诉讼,诉讼一旦被提起,不仅是被告董事,公司的许多关系人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国在引入股东代表诉讼时,在制度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公司、董事以及原告股东等各方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正在审议的公司法修改草案虽然也规定了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时,应首先以书面的形式向监事会
    2023-07-04
    3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改革思路的研究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取向科学定位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准确分析行政复议工作的问题,明确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方向;有利于科学设计行政复议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一)行政复议制度价值取向的转向一直以来,理论界对行政复议的价值取向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监督说,认为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机制,以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终极目的;另一种观点是救济说,认为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行政救济机制,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终极目的。《》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了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和救济功能,体现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是介于监督与救济二者之间,以监督为主,附带救济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造成了复议机关众多,复议工作行政化,复议人员非职业化的局面。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结合
    2023-06-02
    423人看过
  • 监视居住制度反思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责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现行的立法没有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作出区分,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完全取决于办案机关,造成了办案机关在这两种强制措施的选择适用上有很大的随意性,若交得起保证金,就适用取保候审,否则,即被适用监视居住。(陈卫东:《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而且,出于办案安全的考虑,实践中采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鲜有所闻,甚至在实践操作中也出现了许多不规范行为,常见的例如将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在与侦查机关有利益关系的宾馆内,把监视居住变成变相的羁押,严重违反了立法本意,侵犯了公民权利。为此,我们不得不对这种实用性不强,又易出现
    2023-06-11
    130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制度价值
    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制度自拜占庭时期的罗马法于租佃关系中确立之后,被法、德民法典继承,并得以完善和发展。中国古代法上也有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东邻,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作为民法上的一项制度能够长期坚持下来,并被社会所接受,必有其合理性,而正是这种合理性和正当性满足了社会主体对一定社会价值的追求。
    2023-06-08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期限制度的立法价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立法价值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来看,表现为通过适用情形、最长期限、续签次数等方面的限制来缩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适用,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劳动关系之主流。[5]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哪些层面上体现出了立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及对雇用单位的限制呢学者们普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价值主要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避免解雇保护制度形同虚设一般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聘的能领失业保险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3
      与原单位解聘后,原工作单位对作如下处理:将《个人与单位解除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作你的个人怅户封存处理。封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等相关手续交还于本人。
    • 债权人提存制度的功能价值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5
      提存制度的确立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具体表现为: 1、提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衡平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债权立法整体功能的发挥。 2、提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澄清讼源、减少讼争。 3、提存制度的建立,对于在民事领域用法律手段取代行政手段、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具有重要的意义。 4、提存制度的建立,符合中国民事立法的宗旨。
    • 代位继承制度的性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制度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情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考虑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绩效工资实施后新标准的工资总额核定,而不是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确保同等条件的职工缴费水平一致、退休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