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03:09 147 人看过

一、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

1、管理人报酬的实质和范围

管理人报酬是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对价,是纯报酬,不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但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或者破产清算事务所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管理人报酬中支付。

2、管理人报酬的确定机构及标准

管理人报酬由法院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实行分段累进递减制,其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上述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管理人与担保权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2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

3、报酬方案

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报酬方案应包括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4、报酬调整

管理人报酬方案并非一成不变,债权人会议提出异议、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可以调整,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予以调整。

5、报酬支付

法院有权决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管理人报酬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将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册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和支配,破产人原进行的营业活动和诉讼或仲裁事务也应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人如不为移交或不为全面移交,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说明财产种类、性质、原值、现值、保存地点等,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对营业状况予以了解掌握。

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补足出资额,从而为更好地保全破产财产,为随时顺利地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作准备。破产管理人独立保管破产财产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如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注意义务而使破产财产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及其它活动。

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

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可依法实施以下民事及其它活动:聘任必要的清算工作人员;为清算之目的,继续破产人的营业;参加诉讼、和解或仲裁;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合同;询问破产人等。

4、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理、变价和分配。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交给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管理人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破产管理人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以金钱分配为原则,也可采取实物分配方式,或者兼用两种方式。如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也可将该债权按比例分配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同时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财产未经依法处理和分配,破产程序不能终结。

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式、原则规定的不清楚、不具体,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期限未作规定,这些缺陷有待修改完善。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管理人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清算组在处理清算事务时耗时费力,责任重大,且有负担财产责任的风险,因此,立法多规定其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而取得报酬的依据,一般应结合清算案件的繁简、清算财产的规模、财产的分配情况、清算组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努力程度、同业标准等因素综合判定。一、逾期未申报债权如何处理逾期未申报债权处理方式如下:1、公司财产开始分配时。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公司财产分配开始向公司补充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计划,将债权人的债权纳入清算范围;2、公司财产分配未结束时。债权人在财产分配开始后,在财产分配结束前向清算组提出清偿要求的,公司仍应当清偿。但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入其他已申报债权人后,以剩余财产清偿逾期债权;3、公司财产分配完成后。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4、当公司知道债权存在时。债权人
    2023-03-04
    3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管理人报酬裁定书
    清算组在处理清算事务时耗时费力,责任重大,且有负担财产责任的风险,因此,立法多规定其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而取得报酬的依据,一般应结合清算案件的繁简、清算财产的规模、财产的分配情况、清算组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努力程度、同业标准等因素综合判定。一、公司清算期一般多长时间公司清算是比较复杂的过程,公司清算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多的要几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
    2023-03-14
    8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报酬谁支付
    应当由清算组支付。由企业的剩余资产支付,与法院的诉讼费用处于同等地位,是第一批偿还债务。一、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来源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从事的工作,并非为某一方面或是单个权利主体服务,而是为破产程序中所有的利害关系人服务,所以就其工资报酬的性质而言,应是一种共益费用。既然是共益费用,就应从各利害关系人共同利益的客观载体——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以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其债务,产生的破产费用应当有破产人承担,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
    2023-03-15
    6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报酬支付函
    一、破产管理人报酬支付函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二、怎么支付破产管理人的报酬1、管理人报酬的实质和范围管理人报酬是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对价,是纯报酬,不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但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或者破产清算事务所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管理人报酬中支付。2、管理人报酬的确定机构及标准管理人报酬由法院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实行分段累进递减制,其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
    2023-04-24
    398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及报酬
    企业破产法确立的新制度(一):破产管理人的资格及报酬在我国的第一部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法试行了20年之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终于在2006年8月27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新阶段,并必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有关法律规定就该法确立三项重要制度破产管理人、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分别进行简要的介绍和评述。《企业破产法》第一次在法律上引入并确立了国际上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因此破产管理人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就破产制度而言,随着该法对管理人制度的引入,破产管理人将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破产管理人,即在破产申请中,受人民法院指定,在企业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与其它破产事务的当事人。破产管
    2023-04-24
    43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吗
    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一、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二、装饰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装饰公司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2023-04-02
    46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破产管理人
    相关咨询
    • 破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破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我国是由法院指定,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更换。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3种模式: 法院指定管理人 这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也是采用这一方式)。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这一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破产管理人能及时产生,但其主要弊端是债权
    • 2022年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
    • 什么是破产管理人的报酬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 (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在500万元一1
    • 破产企业管理人有哪些报酬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7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法定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管理人报酬; 二、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确定; 三、其它法律法规。
    • 居间人报酬额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确定居间人报酬额的方法是: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数额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或根据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来合理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