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可否擅自将拍摄的他人写真卖给广告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4:04:23 320 人看过

影楼不能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就将为其拍摄的写真卖给广告商。根据法律规定,受委托为他人拍摄的写真,如果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则著作权归影楼所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影楼可以随意使用该照片,因为被拍摄者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影楼承诺“赠照”又反悔消协调解影楼再履约

近日,禹城市消协受理了一起因承诺合同纠纷的消费者投诉

三年前禹城市的赵女士在禹王市场内一家影楼为宝宝拍纪念照,工作人员推荐说选择拍照套餐后,还会赠送一个长达5年的免费拍照服务。赵女士欣然交了320元钱用以拍摄宝宝写真,并和影楼约定孩子1-5岁之内每次过周岁生日都来拍照留念。近日赵女士带孩子来照3岁生日照,影楼的工作人员却不给拍了,说3周岁内必须拍完。赵女士不同意,认为影楼违反约定,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款。双方僵持不下,赵女士于是拨打了消协投诉电话。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影楼工作人员认为之所以要赵女士在孩子3周岁内拍完承诺过的免费照片,是因为计算成本后觉得人力和财力上无法承担。但赵女士认为因为影楼承诺赠送一个长达5年的免费拍照服务,她才会选择照他们推荐的摄影套餐。最后,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店负责人承诺按照消费者要求免费拍照至孩子5周岁,赵女士表示满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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