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居住权消灭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40:43 11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长期居住权有效吗

房屋居住权期限是长期的,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但视为约定不明确,如果双方没有补充约定的,房屋所有人给予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房屋居住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消灭的情形

1、居住权人死亡。

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存利益而设定的物权,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最长存续期限,如居住权人死亡(包含宣告死亡),居住权人因失去权利这一要件,自然归于消灭。

2、房屋标的物灭失。

居住权的标的物是以房屋为客体,房屋又是居住权存在的客观基础,一旦客观基础丧失,从而导致居住权丧失。

3、居住权的存续期限已届满或解除条件已成就。

当事人对居住权的存续期限有明确约定的,在该期限届满时,居住权即归于消灭,另外,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附解除条件,在该条件成就时,居住权亦归于消灭。

4、居住权的自由处分。

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依照民事处分原则,也可以对居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比如,在居住权利存续期间,居住权人基于其它目的或更好地维护房屋所有人的权益,居住权人可以对其享有的居住权进行放弃处分,从而居住权归于消灭。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约定长期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但视不约定不明确,如果双方没有补充约定的,房屋所有人给予合理期限后,可以解除房屋居住权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对抗所有权人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对抗所有权人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依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人可以对抗房屋所有人,但行使居住权时,不得损害房屋所有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丧失的情形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存利益而设定的物权,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最长存续期限,如居住权人死亡(包含宣告死亡),居住权人因失去权利这一要件,自然归于消灭。2、房屋标的物灭失。
    2023-06-19
    4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别墅居住权多少年,法律是如何规定居住权的
    一、民法典中别墅居住权多少年民法典规定,别墅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
    2023-04-18
    342人看过
  • 居住权消灭后需要去撤销吗
    1、居住权消灭后是需要及时去撤销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2、居住权实践中存在的消极方面。由于所有权人和房屋的居住权人是分开的,彼此间没有积极的权利义务,双方都不会来关心你这个财产:前者一般只是消极地等待居住权的消灭以回复所有权,一般是既不会去收取租金也不会去维修房屋;而居住权人除了日常维护看管外也不会对房屋进行维修。律师补充:居住权的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
    2023-05-06
    49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久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久居住权期间届满指多长时间,要依据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而定,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居住权就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
    2023-04-12
    4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约定,如果双方自愿约定,离婚后对方享有房屋居住权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
    2023-06-19
    388人看过
  • 民法典个人居住权多久不住算失效
    一、民法典个人居住权多久不住算失效1.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这两个情况才会导致居住权消灭,所以不是这两个情况的随便多久不住都可以。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的义务责任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
    2023-06-19
    317人看过
  • 20年法院判的居住使用权与民典法居住权区别
    一、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或建筑物之特定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其权利内容,主要为居住的权利,可以因居住之目的而使用房屋,并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对其使用权的干预。2、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非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适于已经存在且适合居住的建筑物比如房屋。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需求,也包括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负有照顾义务的人或是允许共用之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住权的利用范围之内。另外,居住权不可让与他人而形成他人的单独使用。3、专属性居住权物权化之目的在保障居住人的晚年生活,故不得让与或继承。4、无偿性古代罗马法中的居住权是解决没有继承权的女性或
    2023-03-09
    3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居住权转产权
    居住权转为产权,需要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居住权时,要载明居住权期限、房屋位置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
    2023-08-02
    295人看过
  • 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以及居住权的特征
    一、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存利益而设定的物权,一般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最长存续期限,如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人因失去权利这一要件,自然归于消灭。2.房屋标的物灭失。3.居住权的存续期限已届满或解除条件已成就。当事人对居住权的存续期限有明确约定的,在该期限届满时,居住权即归于消灭,另外,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附解除条件,在该条件成就时,居住权亦归于消灭。二、居住权的特征居住权的特征: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居住权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居住权的最新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
    2023-06-28
    441人看过
  • 民法典居住权能对抗抵押权吗
    一、民法典居住权能对抗抵押权吗1、居住权如果是在房屋抵押权设立前设立的,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居住权可以对抗抵押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1、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2、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3、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4、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
    2023-04-13
    351人看过
  • 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有权按照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住宅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需要。居住权是人地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将建筑物或建筑物的某一特定部分排除在外,作为房屋使用的权利。该权利的主要内容是居住权,可以将房屋用于居住目的,可以排除房屋所有人或者第三人的干预。居住权的内容只能用于居住。如果有其他目的,特别是商业目的,就不是居住权。居住权的客体可以适用于房屋等既有可居住的建筑物。居住权的范围不仅满足个人的需要,还包括与他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义务照顾他们的人或允许分享他们的人。此外,宠物也包括在居留权的使用范围内。另外,居住权不能转让给他人,这就形成了对他人的个人使用。居住权的目的是保护居民的晚年生活,不可转让和继承。古罗马法中的居住权是为了解决没有继承权的妇女或奴隶无法赡养老人的问题。现在它主要涉及父母、离婚无房妇女和雇员(如保姆)的权利。所以。居住权制度的目的是优惠
    2023-05-31
    18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
    一、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民法典对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设立了居住权房屋进行拆迁时,居住权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房屋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2023-04-18
    38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租房成员多久不居住算放弃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公租房成员多久不居住算放弃居住权公租房的承租人如果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公租房的,承租人要退出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公租房所需要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其中暂住证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东西,这些你都必须事先准备好,这样可以争取少跑路,一次性把暂住证给办下来。所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
    2023-06-17
    26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结婚是否产生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结婚是否产生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夫妻结婚后,如果房屋是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另一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2023-04-18
    30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确权居住权时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4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确权居住权是具有诉讼时效的,该诉讼时效一般长达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居住权多久内消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丧失。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存在,不能转让或者继承,并随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什么时候居住权消灭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长期居住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1、没有区别。 2、长期居住权,也叫作居住权。指物权性质的承租人居住于建筑物内的权利。 3、将租赁权视为债权,否认其对第三人有对抗力,因而未能抑制出租人的解约权,使承租人利益得不到足够保护。
    • 民法典离婚后居住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