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1:58:21 468 人看过

一、宣告死亡的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的程序包括申请和受理、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判决三个步骤。

1.需要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1)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将驳回申请;

(2)如果认为手续完备,将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2.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公告期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为1年和3个月。

3.根据寻找结果,人民法院作出相应判决。

(1)如果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将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2)如果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将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包括正常离开居住地、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以及经有关机关证明因意外事故不可能生存的情况。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为满4年、满2年或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状态。

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中,有的可能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可能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死亡或者不宣告死亡的判决。

三、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基本相同。

1.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

2.但是,如果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在异地生存,其仍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此外,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4.如果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以不予返还;

5.但如果原物由继承人或者组织取得,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6.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当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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