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第五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37:46 196 人看过

提交日期:

2008-07-0818:17:03

天津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7)一中民三初字第101号

原告天津港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G座。

法定代表人李伟光,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曙光,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袁雄兵,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春市第五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开运街六号。

法定代表人蔡英祥,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德仁,该公司车间主任。

委托代理人伍玉权,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诉称,原告是从事物理光学仪器生产的专业公司,产品多次在全国高校物理实验教学仪器评比中获奖。为更好地宣传自己的产品,原告制作了印刷精美的产品宣传册,并将相应图片在网上发布。2007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产品宣传册中大量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31张图片和文字,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同时还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现诉求法院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长春市第五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承认未经原告天津港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复制使用了原告公司产品样本中的31张产品照片和说明文字,被告自愿在法庭上给予书面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二、被告长春市第五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立即销毁含有原告公司产品照片、说明文字的产品样本及其它印刷品,并从网页等宣传媒介中撤出相关内容;

三、被告长春市第五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天津港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0000元,本案所涉法律纠纷终结;

四、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天津港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五、双方当事人别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张吉堂

审判员郭捷

代理审判员王晓燕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苗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一中民终字第897号上诉人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228号。法定代表人周菊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瑞明,男,196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法律部职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内务部街胡同16号。委托代理人丁海君,男,1973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法律部职员,住黑龙江省安庆县同乐乡同发村刘玉屯45号。被上诉人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住所地天津市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7号。法定代表人安同跃,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穆祥荣,男,1945年5月23日出生,回族,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办公室主任,住天津市河北区连云路连云里20门201号。委托代理人丁艳年,天津宾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北京北影宏运音像服务中心苑科丰收音像店,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14号。负责人李明,经理。案由:侵犯
    2023-06-08
    96人看过
  • 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高民终字第39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洛阳大街100号。法定代表人秦志尚,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樊文建,男,汉族,1969年1月3日出生,该公司副总经理,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金禧园18幢丁单元601室。委托代理人洪庚明,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27层。法定代表人施穗生,经理。委托代理人李萍,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原江,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州商城,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39号一层、二层南区、北区。负责人孙京君,经理。委托代理人张佳妮,女,汉族,1983年3月14日出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大三渠村北中街2号散142号。案由:侵犯著作
    2023-06-08
    413人看过
  •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307。法定代表人王勇,该公司总裁。委托代理人邱婷,女,汉族,1985年9月24日出生,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委托代理人王冰,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季景沁园202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鲍啸峰,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郭继伟,男,汉族,1982年9月29日出生,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本院在审理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
    2023-06-08
    176人看过
  • 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时间:2007-04-24当事人:马镇珠、董飞、俞乃岳法官:文号:(2007)二中民初字第296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二中民初字第296号原告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8-122号广东音像城一楼76、77号。法定代表人马镇珠,经理。委托代理人居永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娱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天辰写字楼523号。法定代表人董飞,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彩风,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丁海君,男,汉族,1973年2月22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庆安县同乐乡同发村刘玉屯45号,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三利大厦四层4021室。法定代表人俞乃岳,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诉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济民四初字第53号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王清亚,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杨沫,1976年x月x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程师,住xxx。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云峰,1962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法律顾问,住xxx。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王建,董事长。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于2004年8月20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沫、张云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济宁金长城大酒店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系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高新企业,其开发的软件产品在国内业界内及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原告开发的软件“阳光电脑KT
    2023-06-08
    253人看过
  • 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写字楼6层613室。法定代表人刘锋,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国际大厦)1号楼1501号。法定代表人覃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北影招待所平房5号。法定代表人李少红,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55号。负责人郭洪桥。上诉人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崔亚斌诉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海民初字第4554号原告崔亚斌,汉族,1940年x月x日出生,原沈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专业作家,住xxx。委托代理人崔翔,个体工商户,住xxx。被告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陈勇,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民,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住xxx。原告崔亚斌诉被告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乐佳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亚斌及其委托代理人崔翔、被告正乐佳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崔亚斌诉称,我是《“3.8”大案》的作者,正乐佳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书上载到其经营的“PP点点通”网站(http://www.pp365.com)上的“PP文学网?纪实文学”栏目中,并且未署作者名字(署名为“佚名”),未注明作品来源,侵犯了我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
    2023-06-08
    189人看过
  • 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A区SOHO区C栋0311室。法定代表人吴锋,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崔青,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范娴君,女,汉族,1988年2月10日出生,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被告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颐德家园A座(住宅)楼2303室。法定代表人张永望,该公司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孔德峰,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利,女,汉族,1980年3月2日出生,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
    2023-06-08
    417人看过
  • 北京星纳声影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东方新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16719号原告北京星纳声影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东章房街88号B5-008室。法定代表人王爽,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宇哲,北京市鸿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吕恕光,北京市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东方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陈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坤,汉族,1981年x月x日出生,盛邦法律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于国富,北京市德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北京星纳声影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纳声)诉被告北京东方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港)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星纳声委托代理人王宇哲、吕恕光和东方新港委托代理人李坤、于国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星纳声诉称:原告于2006年2月14日自原创单位北京东方百惠影视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购得由著名相声
    2023-06-08
    375人看过
  • 劲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天津市津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0-01-1315:19:06河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冀民三终字第8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劲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原邢台市劲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增吉,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贵坤,宁晋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市津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化峰,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德胜,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席玲玲,该公司职员。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上诉人劲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原邢台市劲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超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天津市津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石民五初字第001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津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津成公司承担。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
    2023-06-08
    135人看过
  • 北京中科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长沙市气象局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市中科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7号SP大楼一层。法定代表人罗浩明,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刘芳,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长沙市气象局,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望新路287号。法定代表人郭卫星,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韩家佳,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晓岩,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搜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院内(707厂)2号楼201室。法定代表人沈小斌。原告北京市中科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科信安科技公司)诉被告长沙市气象局(简称长沙气象局)、北京搜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搜国网络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中科信安科技公司诉称:我公司依法享有“电话线路操作系统视频工具箱”、“电话线路操作系统传真工具箱”和“电话线路操作系统电话工具箱”三个软件的著作权。2006年
    2023-06-08
    393人看过
  • 上海昶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微软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0-01-2811:08:25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昶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1号楼西三层。法定代表人王新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许志彪,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Corporation),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市微软路1号(OneMicrosoftWayRedmond,WA98052-6399USA)。授权代表本杰明欧奥多夫(BenjaminO.Orndorff),该公司助理秘书。委托代理人游闽键,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傅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上海紫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46号123室J座
    2023-06-08
    360人看过
  • 东莞市肇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与潘XX,东莞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东莞市肇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管理区。法定代表人罗XX,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崔卡娜,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德陶,深圳市永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告潘XX,福州大利嘉城日盈家用电器商行负责人,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817中路163号。被告东莞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沙湖村麒麟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XX,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楷、蒋浩,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东莞市肇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潘国瑞、东莞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东莞市肇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以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潘国瑞、东莞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东莞市肇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023-04-23
    78人看过
  • 南通市起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09-09-3020:18:21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苏民三终字第003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南通市起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世纪新城44幢601室。法定代表人马一鹏,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胡东浩,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山阴路0109号。法定代表人胡克勤,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炳达、周永健,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南通市起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点信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科技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通中知民初字第01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2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3月19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起点信
    2023-06-08
    12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合法的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合法的直销企业。在我国,从事直销,需要经商务部核准,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在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可以查到合法的企业名单frot/getEterprises。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 众淘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1
      该注册号已在工商局网站上查询: 名称郑州众淘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万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2号楼1单元25层2503号 营业期限自2013年10月23日营业期限至2018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其他计算机系统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发照日期2013年10月23日
    • 有限公司股东, 撤资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
      有限公司,股东,撤资权股东矛盾冲突经常引发撤资纠纷。《公司法》沿袭了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立法理念,没有规定股东撤资权,法院一般都驳回股东的撤资请求。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允许撤资即不得救济的司法困境。在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如加入公司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在不影响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撤资权。
    • 长春市天下一坊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2
      220103000015161 基本信息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金艳秋 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9日 住所宽城区北亚泰大街证大光明城二期10栋1单元101室 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09日营业期限至2020年11月08日 经营范围 预包装兼散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11-01)* 登记机关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宽城分局核准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2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和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简单来说,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企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