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的审判程序是什么?
1.外资并购申请审批机关:外资并购审批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省级外经贸厅。登记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并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资并购的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关于被合并的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外国股权投资者并购的决议(二)依法申请并购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三)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四)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被收购境内公司(6)投资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七)被收购境内公司投资企业的说明(八)被收购境内公司及其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九)被收购境内公司的职工安置计划(十)债权处分协议书被合并境内公司债务(十一)涉及过度集中事项的报告:(十二)经营范围的取得,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规模和土地使用权涉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许可文件
2.审批:不涉及对过度集中事项的审核的,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3.股权并购继续办理外汇登记:在股权转让人所在地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出具外汇登记证,证明外商股权并购对价已到位
股权并购后,被并购境内公司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并提交下列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2)被收购境内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决议;(3)变更登记协议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四)依法提交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原公司章程的修改件、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五)批准函外商投资企业(六)身份证明文件,外国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和资信证明(七)经修订的董事会名单应当记载新任董事的姓名、住所和新任董事的任职文件(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九)转让国有股或者外国投资者认购国有股公司增资的,还应当提交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投资者应当向税务、海关、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国土局、外汇管理部门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
外资股权并购的审批程序
254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372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183人看过
-
外资并购审批程序
372人看过
-
外资并购审批程序
135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的审批程序与步骤有哪些
310人看过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
海外并购国内审批程序是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4海外并购国内审批程序: (一)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二)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 (三)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
有限公司的并购审批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有限公司并购程序: 1、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 2、确定并购对象。 3、尽职调查并提出具体的并购方案。 4、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5、对收购对象进行资产评估。 6、确定成交价格。 7、签署并购协议。 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9、发布并购公告。
-
外资企业审批程序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71.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 5.投资总额,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
-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6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外资股权并购需要什么资料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5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并购的决议文件; 2、并购的书面协议;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和转报文; 4、外资公司的财物审计报告、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