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及诉讼时效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42:50 278 人看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

1.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借款本金和利息、债券、出资等;

2.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于无效行为;

3.人民法院不得释明或者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4.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

5.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

6.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7.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内容。

二、诉讼时效的类型:

诉讼时效的类型如下:

1.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

三、欠款诉讼时效

欠款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以及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一、一般债务人借条800元怎么还一般借条800元如何还就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借款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3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3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二、根据法律规定六年前借条还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六年前借条如果诉讼时效没有经过还有用,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多久,《
    2023-03-23
    104人看过
  • 民诉法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
    一、民诉法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民诉法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如下: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以下两种方式:1.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2.是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
    2023-06-21
    64人看过
  • 诉讼时效延长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吗
    一、诉讼时效延长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吗普通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二、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有别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其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何情形,因其适用于诉讼时效届满后,且具体的理由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适用,因此,可能的情形并不具体。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
    2023-06-07
    47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86-1-31执行日期:1986-1-31失效日期:19940727海事请求权人在提起海事诉讼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对有关船舶实行扣押,以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为了及时保护海事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航运事业的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习惯做法,对于我国海事法院实行诉讼前扣押船舶具体规定如下:一、海事请求权的范围海事请求权是指与海运船舶的建造、买卖、租赁、营运、操作、救助以及船舶的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优先受偿权等有关的或者由此产生的索赔权利,例如:1、因船舶发生碰撞或者发生其他事故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请求权;2、由船舶或者因船舶的操作、营运造成人身伤亡而产生的请求权;3、因船舶污染海域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请求权;4、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污染或者减轻、排除污染损害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请
    2023-06-06
    81人看过
  •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诉讼权利的合法性
    正确。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请求权上,设定一个时间来保护全合法权益,这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又给这个时效加一个期限,就是具体的规定时间。法律不保护惰于行使自己权利的人。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07-20
    40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拖欠农民工工资先由由劳动行政部门先行调解,诉讼时效规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3-06-19
    131人看过
  • 诉讼时效规定如何适用于民事案件
    行为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果法律另外有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法律有其他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其他规定办理的。完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这个司法解释共24条,分别从诉讼时效总则、起算、中断、中止、效力、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它全面梳理了现有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并进行科学的修正、整合和完善。这个司法解释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民商法中基本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唤醒“权利睡眠者”,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的秩序。法院不支持对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2023-07-05
    47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0-3-10【失效时间】【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沪高民他字第5号关于张珠英诉彭绍安债务纠纷案撤诉后能否再立案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原告张珠英以暂因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在第一审
    2023-06-06
    371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及适用时效怎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而特殊合同纠纷,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限为4年。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物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可以采取中断、中止的方法延长权利人的实际主张期限,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虽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进行处理,但对方一旦应诉并提出诉讼时效问题,将会对权利人产生极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尽早行使法律权利,避免逾期的不利后果。一、逾期交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
    2023-03-27
    3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哪些类型?
    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有: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5、申报破产债权;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告知参加诉讼。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届满诉讼时效的中断是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推翻了诉讼时效存在的基础,因此已进行的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主要有三种: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时效的中止是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023-07-07
    182人看过
  • 民法规定违约金适用诉讼时效吗
    适用。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2023-08-02
    369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有: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
    2023-06-19
    250人看过
  • 最高法院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规定
    一、最高法院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规定最高法院诉讼时效解释的规定是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2023-09-13
    158人看过
  • 民诉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怎么规定的?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
    2023-06-23
    4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解释以及最新新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最高法院于2007年2月正式启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起草工作,通过归纳、总结,对于与审判实务密切相关的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应否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以及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
    • 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时效类型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4
      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主要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一些无法预见,且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等,或者是法定代理人出于未定的状态。在中止事由消失后,开始重新计算。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提出申请的情形,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 最高人民法院怎么规定诉讼时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借款本金和利息、债券、出资等; 2、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于无效行为; 3、人民法院不得释明或者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4、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 5、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法律依据:
    • 人民法院适用诉讼时效及时限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离婚诉状的格式和范本可参考本站文章“离婚起诉书格式与范本”。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追诉时效的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第二条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第三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