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1:30:16 379 人看过

首要分子分为下列两种:

1、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2、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指三人以上参加的犯罪活动中的组织、策划、指挥者。

一、聚众斗殴判多久

聚众斗殴罪的判刑时间如下:

1、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二、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对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有哪些情形?
    可以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的情形: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并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罪是怎么样的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
    2023-08-13
    221人看过
  • 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几种
    一、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
    2023-03-28
    294人看过
  • 黑社会违法犯罪有哪些形式
    一、黑社会违法犯罪有哪些形式黑社会违法犯罪主要形式如下: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房屋装修、矿产资源、滩涂养殖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
    2023-04-14
    284人看过
  • 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职务侵占罪;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5、挪用资金罪。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数额标准1、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有三点需要了解:1)是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否则就是贪污罪;2)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务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的方便条件取得财物就是盗窃罪,3)构成本罪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起点1万元;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5年以上。2、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2023-06-20
    431人看过
  • 电子商务领域计算机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内部人员犯罪可能性大。电子商务系统通常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而且随着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的完善,电子商务将会更加安全,外部人员单凭计算机技术破解电子商务安全防护措施比较困难。而电子商务系统内部人员实施犯罪,成功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如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秘密信息后而实施犯罪。另外,电子商务内部管理着数额极为庞大的社会财富,如果技术防范欠缺,管理疏漏,有些人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2.犯罪高智能性。能够顺利完成犯罪的人大都具有精湛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甚至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专家。3.共同犯罪居多。电子商务是多个社会部门分工协作组成的严密体系,单个人实施犯罪是很困难的,多个部门的内部人员相勾结,或者电子商务系统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相勾结作案,完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大。4.犯罪隐蔽性强。因特网虚拟空间的特性,决定电子商务犯罪的隐蔽性和较高的犯罪黑数。原因有三:一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
    2023-06-04
    403人看过
  • 吸收犯有哪些形式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些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吸收犯的形式如下:(1)既遂犯吸收预备犯或未遂犯。(2)未遂犯吸收预备犯。(3)实行阶段的中止犯吸收预备犯。(4)符合主犯条件的实行犯构成之罪,吸收教唆犯、帮助犯、次要实行犯构成之罪。(5)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6)加重犯罪构成之罪吸收普通犯罪构成之罪,或者普通犯罪构成之罪吸收减轻犯罪构成之罪。
    2023-05-01
    417人看过
  •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
    2023-06-25
    59人看过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形式: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五是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无论是在真
    2023-03-06
    466人看过
  • 各种犯罪既遂的标准都有哪些形式
    一、各种犯罪既遂的标准都有哪些形式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各类既遂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同,并有刑法做了具体规定,这正符合构成要件说的要求既犯罪行为构成一定要件就为既遂。(一)结果犯结果犯是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通过犯罪对象的作用而给犯罪客体所造成的物质性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现实损害结果。这类犯罪较多,典型的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最高的法定结果就是他人的死亡,他人的死亡结果出现才为既遂。现实生活中任何的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只不过对此结果是构成要件的结果,或者是
    2023-04-28
    104人看过
  • 犯罪故意分为哪几种形式
    (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知的,无论是明知其必然发生还是明知其可能发生,并对这种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可构成直接故意。在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中,虽然规定犯罪故意是对于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主观的心理态度,但危害社会结果并非是所有犯罪的构成要素。因此,犯罪故意同样也是对于危害行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在这个意义上,直接故意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对危害结果的直接故意,即结果故意。在结果犯的情况下,一定的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要素,行为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的前提下,希望其发生,就是这种结果故意的心理内容。二是对危害行为的直接
    2023-02-18
    129人看过
  • 累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怎样区分累犯的形式
    累犯的分类: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是故意;刑罚要件是前后两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间要件是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年龄要件是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年满十八周岁。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累犯的构成要件持毒品犯罪累犯观点的人认为,毒品累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1]其理由是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该条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规定含义相同,因而在性质上应当视为相同的特别累犯,并进一步举证说该规定在罪质条件、主观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四方面的性质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之性质相同。其立论依据是否充分可信,值得考虑。一般认为,特别累犯又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2]要弄清该条是否为特别累犯的
    2023-07-26
    293人看过
  • 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劳务分包的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
    2023-05-01
    262人看过
  • 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形式责任吗
    一、给犯罪分子钱的犯罪中止需要承担形式责任吗刑法第24条第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甚至是较大的损害以后而中止犯罪的,对于这种中止犯不宜免除处罚,而应减轻处罚。(3)在对中止犯处罚时,除看其客观上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以外,还应看其中止犯罪的动机。中止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它虽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但在处罚时应加以考虑。常见的中止犯罪的动机有以下这些:衷心悔悟、畏惧惩罚、怜悯被害人、别人规劝等。二、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
    2023-06-03
    237人看过
  • 网络犯罪的特点有哪些形式多样化
    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一、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帮信罪满足以下条件的,会构成帮信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网络盗窃与传统盗窃有什么联系网络盗窃与传统盗窃的联系:1、犯罪主体有共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统盗窃罪的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网络盗窃罪的主体只需符合一般主体的要求;2、主观罪过有共性,无论是网络盗窃还是传统盗窃,实施盗窃的人都有非法占有或获利的目的,主观方面都是表现为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确意识到盗窃的对象是他人拥有或占有的财产,仍积极追求这一结果。三、网络诽谤最新标准网络诽谤罪
    2023-03-12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的形式?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
    •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犯罪既遂的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的犯
    • 那么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者日前从安徽省高院获悉,2017年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了芜湖邢朝刚等6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去年全省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32人。
    • 犯罪不认为共同犯罪形式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7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
    • 信用卡犯罪有哪些形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1、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 2、使用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