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二审法院可否变更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4:00:33 65 人看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1〕34号《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二审法院可否变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一规定并不排斥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对上诉人在上诉请求中未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查。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对上诉请求未涉及的问题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当在二审中予以纠正。

此复

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二审法院可否变更的请示

(1991年7月18日川法研〔1991〕34号)

最高人民法院:

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在审判实践中,遇有一些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就承担金额提出上诉。对此,二审法院可否变更合同效力,我们在讨论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精神,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不再全案审查,只审查上诉请求涉及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有关合同效力问题,亦属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如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不涉及合同效力,即使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二审法院亦不应加以变更,否则无异于全案审查。

另一种意见认为,二审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和确认,应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主要理由是:第一,合同效力的确认与当事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有着必然联系,人民法院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都应首先审查并确认合同效力,这是正确处理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第二,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属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范围,而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确认不受诉讼请求和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第三,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规定,并未排除二审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确认。因此,当事人上诉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二审法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变更,依法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我们倾向第二种意见。当否,请批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5)冀法经二请字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依据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条的规定,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因其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也应认定该约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2023-06-09
    99人看过
  • 罪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颁发时间1989-10-10【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颁布单位】【颁布日期】1989-10-10【实施日期】1989-10-10【有效性】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89年10月10日法(行)函〔1989〕63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研[1989]23号的请示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
    2023-06-04
    142人看过
  • 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程序
    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如何审查合同(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二)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
    2023-02-16
    116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需要法院确认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是无法确定的,可以去法院。如果是可以确定合同效力的,不需要去法院。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效力确认纠纷可以仲裁吗?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能够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并且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
    2023-07-29
    30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4月12日〔57〕法办秘字第57号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的批复抄件已收悉。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判决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不服原判提起上诉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你院认为,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我们意见,应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人请求,发回更审已无必要。至于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所请示的具体案件是否已经结案,尚不明了,这一具体案件究应如何处理,由于我们未将上述意见及时予以答复,可由你院斟酌决定。
    2023-06-11
    444人看过
  •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法院是否会一审终审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是一审终审。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一审终审制度。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能再审吗确认婚姻效力不能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此条之规定可看出,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决,而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
    2023-08-12
    433人看过
  • 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可否另诉
    一、合同有效行为有效吗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的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的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的实,是指行为的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
    2023-04-06
    13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而起诉的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新法行〔1991〕4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和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具体确定税款征收方式。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纳税方式后,既对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又对确定的纳税额不服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宜受理。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6
    360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是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前提吗?
    合同的效力是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前提。合同效力是一个法律评价问题,关系到合同能否取得法律所许可的效力,体现了国家的价值判断,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绝大多数合同类纠纷案件系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存在纠纷而引发诉讼,但是几乎所有合同纠纷的解决都涉及合同效力的确认。“确认合同的效力是解决合同纠纷需要解决的首要课题,当事人未提出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请,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也需先对合同效力依法确认。”在合同当事人均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仍应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一)审查合同效力的依据限定为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无效列举了五类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合同效力规则归纳为三个层面:“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强制性规范违反具体的效力
    2023-05-22
    21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日本双叶被服有限会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2004]民四他字第30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4]辽民四请字第5号《关于申请人日本双叶被服有限会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本案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约定确认该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对仲裁地点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本案应根据法院地的法律即我国法律确定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效的仲裁条款应当包括明确的仲裁机构,而本案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并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且当事人之间又未能就仲裁机构达成补充协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该仲裁条款无效。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此复
    2023-06-06
    13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函(申请确认在台湾离婚协议效力问题)
    (1996年8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在台湾离婚协议效力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于1996年4月1日补报的倾向性意见,即由于当事人是自愿在台湾当局的主管部门协议离婚,而没有通过诉讼程序离婚,故人民法院对认可该离婚协议效力的申请,缺乏受理依据,应不予受理。当事人杨彦如申请再婚登记或变更户籍婚姻登记等应由主管部门处理。如其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依法受理。此复。
    2023-06-05
    3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1988-04-3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1988年4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在审判实践中,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多数没有公开审理,一些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再审案件时,依法应当派员出庭的,没有派员出庭。为此,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判决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时,凡条件具备的,均应依法公开审理;条件尚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应通知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必须派员出庭。
    2023-06-05
    415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此案件?如何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需遵守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本法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需遵守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包括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裁决和判决等。在法院管辖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
    2023-10-2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经济纠纷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 更多>

    #经济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 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9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讼收费交纳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类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和方法,它划分了非财产和财产案件,却没有按照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来划分,在实践中,主要由法院核定,具体缴纳数额请到案件管辖法院的立案庭查询。
    • 最高法院关于网签合同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网签,被强制使用于两个领域,一个是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目前要进行网上签约和产权过户。另一个是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再次买卖,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权属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时须在权属系统上进行网上办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2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本条是关于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本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给保险人,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害或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支付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