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41:49 133 人看过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进食;

翻身;

大、小便;

穿衣、洗漱;

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

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十一、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根据损伤特征推断致伤物和致伤方式。致伤工具的推断一般从两方面来进行,首先要根据损伤的种类如擦伤、挫伤、咬痕、创、骨折等区分该损伤系钝器伤、锐器伤或火器伤。然后再根据损伤的形态,如形状、大小等来推测致伤物的形状、大小、重量、长度、厚度及有无棱边、棱角或其它特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需要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情况

(1)躯体残疾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指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小便始末、大便始末、用厕等十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需要他人帮助、协助、扶助才能完成的,构成护理依赖,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00分。按规定的评分标准:

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程度: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2)精神障碍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指进食、修饰、更衣、理发、洗澡、剪指甲、整理个人卫生、小便始末、大便始末、外出行走、睡眠、服药、使用日常生活用具、乘车等十二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的,构成护理依赖,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20分。按规定的评分标准:

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8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程度:

总分值在80分~6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3)精神障碍者存在安全问题及其护理依赖程度

适用于精神障碍者有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安全问题是指可能发生:自杀;自伤;打人;毁物;出走丢失;其他可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精神障碍者经常有上述安全问题项目中1项以上,经治疗无明显改善,且时间持续一年以上为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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