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有居住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33:09 310 人看过

我国《民法典》对“居住权”有了明确的规定。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律师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诉讼离婚时候夫妻是否可以住一起

在当事人起诉离婚直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且判决生效前,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那么,既然是合法夫妻,就有共同居住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一般离婚诉讼管辖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父母离婚后男方的房产女方能居住吗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女方能居住。但一般需要获得子女和其监护人同意。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婚前财产离婚时应怎么分割婚前财产离婚后一般不分割,因为该财产一般属于婚前拥有该财产的一方,而离婚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只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分割个人财产。且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应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2023-04-05
    279人看过
  • 女方在男方居住地提出离婚诉讼可以吗?
    女方要离婚,一般要到男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属于特殊情形后才能做出判断,比如:是否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是否超过一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应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
    2023-07-18
    285人看过
  • 离婚妇女居住权保护探析
    涉及房屋纠纷的离婚案另一个特点是离婚诉讼涉及公房承租纠纷时,公房最终归属给男方的比例很大,且原配偶双方的未成年子女又多随母亲生活,说明现阶段对于离异妇女住房承租权尚难以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在1998年全年受理的涉及公房承租权纠纷的105件案件中,房屋最终归属男方的占57.142%,房屋最终归属女方的仅占39%;其余的为3.8%。而在这类涉及公房承租纠纷的105件案中,其中当事人有未成年子女的75件,而子女随母亲生活的又占69.3%。在1999年1至8月受理的公房承租权纠纷的45件案件中,房屋最终归属男方的占68.88%,而最终归属女方的仅占31%。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26人,而子女随母亲生活的高达73%。显然,房屋的归属与母亲带子女生活对住房的需求数量是相对呈反比趋势的,说明目前对妇女、儿童公房承租权法律保护的力量是比较微弱的。原因在于,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大多由男方取得。妇女的这种不利地位突
    2023-06-08
    307人看过
  • 婚前女方买了房子,男方离婚有权分吗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也没有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到房子。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一般可以分到房子。一、婚后买房好还是婚前买房好婚前买房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增值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购买一方所有;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所有。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男方婚前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婚前取得的
    2023-03-04
    273人看过
  • 老年人再婚女方要求居住权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并以此为依据在离婚或丧偶后继续居住,以保障老有所居。一、婚前房产离婚后有居住权吗首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所有者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可以一直居住的,但是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如果房子所有者死亡,则此时该房产发生继承,如果另一方能继承相应的份额,自然根据该份额而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如果双方离婚,由于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得份额,因此此时另一方也就丧失了该房产的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居住权的主体范
    2023-04-04
    395人看过
  • 离婚协议房产在女人名下!我有居住权吗
    看情况。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成立,具有法律效益。房产已经给了女方,那么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取得女方的同意,自然可以入住,如果女方不同意,那么男方不再拥有居住权。一、房产是男方婚前所有离婚时女方能分吗不能,就房子的所有权而言,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二、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会分到吗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是否会分,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并且已经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可以分。因为该房子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可以
    2023-03-02
    428人看过
  • 起诉离婚要在男方居住地还是女方
    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一、女方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吗一般情况下,女方是不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的。但法律规定,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情形的,女方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2023-06-26
    334人看过
  • 离婚前一方是否居住权
    离婚后一方不一定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永久居住权声明具有效力吗一般是无效的。《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二、居住权与户口有哪些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并不代表居住权,户口只是记载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而居住权需要订立居住权合同并登记设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
    2023-03-13
    317人看过
  •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在男方居住地起诉吗
    当然可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在男方居住地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是否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但一般只能在被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因为离婚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起诉可以吗起诉离
    2023-06-25
    77人看过
  • 离婚了女方没地方住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婚以后有一方生活困难了,那么另一方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就比如从住房等个人财产里面给予帮助。所谓的适当帮助,前提是不影响提供帮助的那一方的生活,而且是给予的一次性帮助。一、离婚时是否还应该给女方赡养费离婚后是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的,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二、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如何帮助《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并列举了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2、夫妻离婚时,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帮助,除了确定一方是否真的生活困难外,关键
    2023-02-17
    256人看过
  • 住廉租房离婚了女方可以买房吗
    当然是可以的,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这个廉租房就不和女方相干了。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2023-06-13
    358人看过
  • 男方婚前买房女方居住权申请解析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有永久居住权的,但是没有所有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男方婚前买房离婚时应怎样分配男方婚前买房离婚时的分配标准: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3、婚前全款买房,买房合同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没有特别的约定是共同所有,应该一起出售或抵押。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约定比例拥有自己的财产;4、婚前双方出资买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对方在购房时不承认出资,则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中华
    2023-07-05
    234人看过
  • 女方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意思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终身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夫妻签订房屋居住权协议只要夫妻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签订,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合同。下列情况下享有居住权:(一)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3-21
    351人看过
  • 良策保障离婚妇女的居住权有哪些
    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分割方法间隔居住分割法。双方住房条件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有分割条件的“福利房”,可采取间隔居住法,即将共有房屋隔开居住的处理办法,这样能够保护单位无住房的女方权利。如果因男方的扰乱而使女方不能安定生活的,应责令男方搬出,从而保护妇女的居住权。如果单位有条件,男女双方也同意的,可由单位把原来较大的住房换成两套较小的,更有利于二人的未来生活。兼顾产权单位利益,将房屋分割给售房单位职工一方。在适用兼顾产权单位利益时,不能同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原则相违背,采用这一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女方的经济利益和实际困难,在适当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女方一定期限的居住权。作价补偿法。采取这一方法首先应以市场价评估确定房产价值。因为夫妻根据福利政策购买的房屋,其出售价格多为成本价,而房产本身的增值因素,有可能使得离婚时房屋价值远远高于当初购买时的市场价。如果不按分割时的市场价确定房屋价值,另一方得不
    2023-05-05
    37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20年了,男方还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有期限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你们离婚的时候如果已经判了居住权,没有说明期限吗是有具体期限还是有合理期限,如果都没有那就是终生了。
    • 离婚时女方户口签到了男方居住地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7
      第一,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
    • 二婚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居住房子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12
      1,原来的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没有产权,也没有居住权。如果你要居住,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 2,男方可以将房屋转到女儿名下,他可以将房屋任意处分,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 3,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处分,需要经过你的同意。 4,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继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才有权参与继承,否则无权要求继承。
    • 离婚后女方获得女方居住权的新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2
      如果该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享有一定的所有权,不需要行使居住权; 如果该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基于与男方的居住权的合同约定可以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没有居住权。
    • 离了婚的一方有居住权的能把房子卖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没有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中会先判决定归双方或一方使用,等能分割时再分割处理。这时使用一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够擅自处理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