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终结如何界定伤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8 13:20:44 144 人看过

一、医疗终结如何界定伤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出具。

二、医疗终结申请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多久

鉴定伤残等级一般需要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医疗终结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有)。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有)。

9.伤残鉴定委托书(如有)。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n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n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n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保险年终总结如何写
    医疗保险年终总结怎么写又是一年到头,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又变成例行公式。怎么写出漂亮好看、又对领导胃口的年终总结、工作报告又让人开始抓狂。本人也是为此困扰,于是上网搜索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资料。由于偶是个白衣天使,于是只找了关于护士方面的年终总结和工作总结。适合一般的护士以及护士长,而且分不同的科室哦。同行们可以参考参考。年终总结范文格式(一)基本情况。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
    2023-05-30
    320人看过
  • 工伤鉴定要医疗终结证明吗
    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工伤复发如何认定工伤复发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二、如果病历丢失,能不能进行工伤鉴定如果病历丢失,不能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工人出具医生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
    2023-02-27
    470人看过
  • 2024伤残标准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伤残标准如何界定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
    2024-04-04
    88人看过
  • 医疗纠纷婴儿伤残如何鉴定
    一、医疗纠纷婴儿伤残如何鉴定在诊疗活动中,对造成婴儿伤残的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的人员构成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专家鉴
    2023-06-02
    318人看过
  • 如何界定医疗过失事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界定医疗过失事件医疗过失事件的界定如下:1.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2.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医疗机构拒不提供病历资料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跟医疗过失一样吗医疗事故跟医疗过失不一样的,区别如下: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
    2023-06-13
    178人看过
  •  如何界定医疗欺诈行为
    医疗欺诈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声称患者病情严重、夸大病情等手段,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医疗欺诈,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并且数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医疗欺诈指的是医疗机构为了骗取患者钱财,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声称患者病情严重、夸大病情等手段,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医疗欺诈,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并且数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 如 何 判 断 医 疗 机 构 是 否 构 成 诈 骗 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医疗机构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医疗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 医疗机构的诈骗行为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额,即诈骗数额较大;3. 医疗机构的诈骗行为具
    2023-09-02
    406人看过
  • 如何界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责任
    一、如何界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责任医疗过错的界定标准如下: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二、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可以单方面申请可以,申请方式是: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即可,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三、医疗过错医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医务人员可能要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2023-12-02
    31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治疗是否终结
    司法鉴定机构
    一、如何确定治疗是否终结治疗终结指的是医疗机构治疗诊治活动的结束.出院一般情况下可认为是治疗终结,医院认为病人病情稳定,已不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话,可以出院回家休养,这样患都出院时就是治疗终结之时。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出现骨折,为了复位做手术在体内植入了钢板或钢针,医院什要求病人先出院,待几个月愈合后后又手术取出体内钢板或钢针,这样第二次手术出院后才能说是治疗终结.如果病人出院后因原病情的反复又入院治疗,这种情况应当视为治疗没有终结。医院的治疗终结应当分门诊和住院二部份,门诊病人主要由医生先开出一定疗程的药,根据恢复情况相应地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至医生认为不需要治疗为止.而对住院病人出院时医院都会开出院证和住院病情证明,上面会记载患者病情及住院所进行的治疗,出院时的康复情况及出院后及注意事项。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
    2023-06-02
    212人看过
  • 医疗伤残鉴定何时进行?
    医疗伤残鉴定通常在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如果伤情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必须取出固定物才能进行残疾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医疗伤残鉴定标准评残等级的分级原则是: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
    2023-07-07
    4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终结后如何赔付
    一、交通事故医疗终结后如何赔付交通事故就医终结后,受害人可以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要求对方理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要求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
    2023-05-06
    4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应该如何鉴定伤残级别
    标准如下: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2023-06-18
    348人看过
  • 如何在医疗事故中进行伤残鉴定
    一、如何在医疗事故中进行伤残鉴定进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后有什么赔偿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后的赔偿有: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费用。其中残疾生活补助费将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24-03-03
    429人看过
  • 过度医疗或者临床如何界定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医疗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过度医疗表现在哪些方面过度医疗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医疗检查方面,重复检查,应用高档医疗设备作一般检查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2.在治疗方面,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3.在医疗保健方面,用高档设备进行普通检查,用吃补药或补品的方式代替保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2023-08-12
    367人看过
  • 医疗失误的界定如何才准确
    一、医疗失误的界定如何才准确医疗失误的界定准确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无论这一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已经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这一损害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寻求治疗时由医疗机构附加给患者的。因此,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间要多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时间要45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2023-11-04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医疗终结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工伤医疗终结伤残鉴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医疗终结后能否申请伤残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以结果为准,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
    • 到底如何确定医疗终结?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是指医疗机构治疗诊疗活动的结束。不能单纯以出院为依据,如果不需要打针或吃药或其他康复性治疗,只需要一段时间的静养,说明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可以视为医疗终结。
    • 医疗终结多久可以办理伤残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2
      1、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不需要等到医疗终结,只要伤情稳定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
    • 伤害赔偿中如何判断医疗终结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3
      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对是否医疗终结,在讼争双方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是以受害方出院日为医疗终结还是以受害方最后治疗日为医疗终结日,众说不一,其直接决定了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日起计算及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加害人应赔偿给受害人具体的医疗数额。因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没有规定在伤害赔偿案件中如何判断受害人的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