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11:44 316 人看过

一、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六)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八)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类案件大概分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和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前者多为小额借款,在债务人的配偶未反驳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后者多为大额借款,原告应举证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无法证明,则一般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来讲,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就是两人一起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签订合同,上面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我们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贷款购买房屋了,在贷款合同上,可以签夫妻双方的名字,这样两人就负担了共同债务,以双方共同财产作为范围来偿还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中,哪些情况不属于共同负担?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下: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的;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赌债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赌债如果只是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并且出借方也不知道这笔钱是赌博用的,是属于借款方一个人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确定的或者另一方追认的,可以认为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出借方事先知道这笔钱是借去赌博的,那么这种借贷关系不被法律保护,即便将来诉讼至法院也不会被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
    2023-07-04
    28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混同;(3)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如给付不能;(4)基于法律规定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1、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2、抵销的要件按照规定,抵销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3、当事人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023-02-17
    48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遗产债务
    属于遗产债务的是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一、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一般由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如果没有继承财产的,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一、死亡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一方去世后可以用遗产部分来清偿这部分的债,不足清偿的,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及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父
    2023-06-27
    414人看过
  • 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一、哪些属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6-16
    110人看过
  • 属于高考作弊的几种情形
    第1条:携带了作弊的电子设备如果一名考生,携带了作弊的相应的电子设备,进入了考场。在电子设备中储存了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材料,这样的行为,直接会被认定为作弊。第2条:抄袭或协助抄袭在考场上,如果考生抄了其他考生的卷子被发现了,或者帮助他人抄袭的行为被发现了,这2种行为,也属于是高考作弊。第3条: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帮助自己作弊如果一名考生,在考场上,把他人的卷子抢过来抄,甚至以各种手段,威胁别人必须帮助自己作弊,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高考作弊行为。当然,通常情况下,这样的高考作弊比较少,考-生们普遍还是没有这么大胆。第4条:携带具有发送接收装置功能的作弊设备如果一名考生,随身携带了作弊设备,通过传送信息来进行作弊,一旦被查处,也属于作弊。这条中的作弊设备,和第1条的设备,功能不一样,但目的都是相同的,因此,处理结果也是相同的。第5条:冒名考试有的考生,自己考试成绩很一般,因此,就伪造
    2023-06-13
    244人看过
  • 按份共有的几种情形
    一是按法定份额共有。继承房产就属于此种类型。例如,张氏和李氏夫妻生前有一套房屋,现张氏亡,则其妻李氏、张氏子女、张氏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财产继承权;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剩余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财产继承权。二是按约定份额共有。现在最常见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房屋形成按份共有。这是由于作为父母,一方面担心未来征收遗产税加重房屋转让的成本,因此要将子女作为购买人之一;另一方面考虑到购买后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仍要居住,为避免因仅办成子女的产权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就要与子女共有。哪些情形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
    2023-08-16
    205人看过
  •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几种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一、交通肇事逃逸怎样处罚(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
    2023-03-30
    322人看过
  • 属于特别重大立功的情形有几种
    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有:一、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哪几种类型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下列类型:(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运毒被抓怎么判刑运毒被抓减刑需要的条件:(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2023-06-26
    115人看过
  •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几种
    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几种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二、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
    2023-04-15
    419人看过
  • 保证债务有哪几种形式
    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按份共同保证。就是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一、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对于这种合同的保证人要求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就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超出期限以外的
    2023-02-04
    36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哪几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双方合法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双方通过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婚内股权转让离婚后还可以分割吗婚内股权已经转让的情况下,离婚是不可以分割股权的,但是可以对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离婚后是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双方只能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
    2023-06-26
    87人看过
  • 以物抵债有哪几种情形
    以物抵债有下列几种情形:债务人单方面承担债务,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提出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一、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是什么?双方没有债权债务有以下情形: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二、法定抵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
    2023-03-10
    87人看过
  • 职工哪种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
    2023-04-05
    378人看过
  • 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情形有哪几种?
    有关辞退的情形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等均不可以设定辞退公务员的情形,这有利于保证把辞退限定在适当的范围内,防止辞退的滥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从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世界上不少国家对公务员尤其是女性公务员的辞退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情况,公务员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公务员:(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不得辞退。首先,公务员是在工作中遭遇事故或者因工作原因接触有害环境,造成了残废;其次,公务员现在的状态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工作能力。(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公务员在工作中
    2023-04-24
    7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不属于同等责任的几种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乎这些微薄的做作n他们不在
    • 离婚后债务在哪些情形下属于共同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有几种不同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1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夫妻债务分担不符合条件的,哪些情形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欠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是哪几种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9
      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