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22:11:37 443 人看过

一、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一种准劳动关系。

(二)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三)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四)根据用工方的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由用工方承担在劳作过程中人身伤害的风险。

二、劳务关系的内容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三、劳务关系中可否约定违约金

劳务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可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我国劳动关系的种类与特点
    本文介绍了我国劳动关系的分类。根据劳动过程的实现方式,劳动关系可分为两类: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此外,还可以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用人单位性质以及劳动关系规范程度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改进劳动关系提供参考。我国劳动关系的分类:1.根据劳动过程的实现方式,劳动关系可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1)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2)停薪留职形式。(3)放长假的形式。(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1)规范的劳动关系。(
    2023-08-28
    475人看过
  •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何特点
    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主要特征表现如下: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
    2023-05-04
    248人看过
  • 劳务关系有哪些特征
    仲裁委员会
    1、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
    2023-02-16
    214人看过
  • 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
    一、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如下:1.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4.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二、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具备什么内容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如下:1.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所提供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薪资等事项;3.合同订立的时间以及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工作时间不同;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5.非全日制用工以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劳务关系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劳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关系没有太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2023-04-19
    115人看过
  • 浅析劳动关系运行中的新特点
    随着劳动用工体制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的内在机制和运行规律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笔者认为,分析和研究劳动关系变化的趋势和产生的影响,对进一步推动劳动体制改革,促进劳动关系合约化和市场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998年1至9月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64件,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内容看,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724件,占争议总数的31.98%;因保险福利待遇引发的争议433件,占争议总数的19.13%;因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919件,占争议总数的40.95%;因其他问题引发的争议188件,占争议总数的8.3%。从企业的性质看,国有企业805件,占35.56%;集体企业505件,占22.31%;外商投资企业566件,占25%;股份、联营企业165件,占7.29%;私营、个体71件,占3.14%;机关、事业单位112件,占4.94%;其他企业40件,占1.76%。从上述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05
    96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犯罪,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二、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根据已发生的交通系统职务犯罪案例分析,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一)、身居要职,影响恶劣。如四川的刘中山和郑道访、湖南的马其伟、河南的曾锦成、张昆桐等,案发前都是现职交通系统厅级干部,由于身份特殊,他们贪污受贿不仅给单位部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到单位部门内部的正常管理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声誉。(二)、多数是集体犯罪。案发后各项业务工作都无法正常运转,进而导致管理和生产上的脱节。大的如广东省交通系统2001年查获的涉案人员涉嫌受贿
    2023-03-26
    40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
    2023-04-13
    90人看过
  • 我国劳动关系和在华跨国公司劳动关系特点
    在我国,劳动合同关系是目前具有代表意义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华跨国公司也不例外,公司与劳动者(合法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大多数在华跨国公司的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保守商业秘密等。劳动合同关系形式上本是一种典型的雇佣关系,但由于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具有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历史,经历了世间的许多变迁,因此,这些企业组织和雇员个体之间建立在企业内部的一系列政策、企业文化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以双方的信任和资本互补性为基础,表现出了一种合作的关系。其体现在劳动报酬上,有这样一些特点:(一)以市场化为主决定人力资源工资价格水平在华跨国公司通常以市场化机制决定企业各级各类员工的工资价格水平。根据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和国内为主的各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
    2023-03-05
    14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及特点是什么?
    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外包的对象不同;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结算报酬方式不同;违法的后果不同。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分包涉及的是劳务关系;2、外包的对象不同,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结算报酬方式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2023-07-19
    198人看过
  •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主体的特点与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往往具有可变性。一方面,除了夫妻双方的身份是单一的以外,其他的家庭关系主体的身份都可能是多重的。比如一个成年已婚男人或者女人,对父母而言是子女,对配偶而言是丈夫或者妻子,对子女而言是父亲或者母亲。他们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因而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在家庭关系主体中,除了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范围是不变的以外,其他家庭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范围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比如,一个人未成年时是抚养关系的权利人,在他成年以后就可能成为赡养关系的义务人。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身份关系的平等性是我国法律中家庭关系主体的一个鲜明特点。不仅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他家庭关系主体也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享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按照我国《》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
    2023-06-11
    378人看过
  • 拆迁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特点是什么?
    拆迁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拆迁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拆迁当事人在拆迁民事活动中意思表示是自由的,拆迁人不能强迫被拆迁人接受其主张和意志,这是拆迁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拆迁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也不存在强迫命令的关系,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只能就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问题及相关的事宜进行协商,并在达成拆迁协议后由双方依协议的约定履行。2、拆迁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从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非财产关系即人身关系,拆迁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是拆迁当事人在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不具有人身关系[1]的内容,因此拆迁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3、拆迁民事法律关系是典型的双务法律关系。所谓双务法律关系是指对当事人双方均产生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
    2023-07-07
    499人看过
  •  卫生法律关系的特点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如生命健康权,以及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如医疗服务行为和卫生审批行为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的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例如:1.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涵盖了个人的生命、身体和生理功能等方面。2.行为: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 卫 生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包 括 哪 些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机构及其设施:这是卫生法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客体,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患者则通过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因此医疗机构及其设施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2. 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和医
    2023-09-14
    316人看过
  • 农村相邻关系的特点
    1、相邻纠纷发案类型不断增多,但标的额不大。相邻纠纷除了常规的相邻用水、排水、共用通道外,还有新型采光、通风、空气污染和噪声等类型的相邻纠纷。2、当事人关系特殊,矛盾对抗性激烈,易引发群体性诉讼,调解率低。相邻纠纷案件当事人多是邻居或同组村民,有的甚至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难免会有摩擦。在农村,家庭观念性较强,发生纠纷后,各自的亲朋好友不积极劝阻,反而直接参与犯罪,突发性和激情性较强,不易控制,有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当事人维权意识较强,但法律素养不高。社区及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但在诉讼中将权利片面的绝对化,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且多数人法律程序意识差,如缺少诉讼风险意识,一味地把败诉后果归咎于法院;对诉讼规则缺乏应有的了解,如因向法院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期限而败诉,不服一审判决却不提起上诉而是到原审法院纠缠不休。4、农村基层组织不能
    2023-06-12
    11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
    • 劳动合同劳务外包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外包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外包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
    • 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的特征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的特征:(
    • 因果关系的特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因果关系的特点具体如下: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
    • 退休年龄后,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0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关系的特点主要有: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5、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