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起诉地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09:22:09 452 人看过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宣告失踪相关文章
  • 怎么判决离婚?在离婚起诉的时候怎样确定夫妻地点?
    当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地点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原告也可以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起诉几次自动判决离婚离婚起诉几次都不能自动判决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
    2023-08-18
    156人看过
  • 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若涉及到因贷款类型的欠条,如明确偿还日期的欠条,相关的争议解决时效即依据该日期为起点进行计算;反之,若欠条上未具体标明偿还日期的,债权人则可在任何时间启动诉讼过程追缴债务,其时效宣告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的那一天起正式启动。对于其他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欠条,假如已经清晰地给出了偿付日期,那么此类欠款引起的争议解决时限将以该日期作为基准进行计算;然而,如欠条中并无详细记载偿还日期,诉讼时效将从出现纠纷的那天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7-27
    323人看过
  •  借款诉讼地点的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一般具有管辖权。对于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的,贷款方和借款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般情况下,贷款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因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对于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应该去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取承担相应的义务,通常是由标的物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约定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 法 律 规 定 】 被 告 住 所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具 有 管 辖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这意味着,如果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该案件应由
    2023-09-02
    347人看过
  •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怎样确定?
    纳税人供应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的,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向该土地或不动产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2023-06-07
    294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起诉地点应如何确定
    一、拆迁安置纠纷起诉地点应如何确定拆迁安置纠纷起诉地点确定是:一般应由征地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拆迁安置纠纷起诉时效有限制吗有,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安置诉讼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
    2023-11-22
    135人看过
  • 我国的买卖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其实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先约定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需要遵循法院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一般有:被告人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等等。如果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管辖地就比较好办了,当事人起诉时按照约定的地点起诉就好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起诉地的,则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具体的如下:1、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2、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管辖地;3、承包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承包方的所在地;4、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5、贸易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接受投资的一方的所在地;6、如果是在交易场所之内的证券合同,则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交易场所;如果交易场所之外的证券合同,则
    2023-08-12
    227人看过
  • 确定合同效力纠纷起诉地点是哪里?
    一、确定合同效力纠纷起诉地点是哪里?确定合同效力纠纷起诉地点是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确定合
    2024-01-24
    331人看过
  • 欠款起诉地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约定地点也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签约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根据民法典理论约定管辖的合同条款只对签约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被并购后,该诉讼主体已不存在,约定管辖条款自动失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并购方的合同纠纷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的,则适用专属管辖条款。欠款起诉书该怎么写欠款起诉书原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被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请求事项: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年月日,原债务人___将欠原告的人民币___元欠款转
    2023-06-14
    183人看过
  • 异地销售存货应怎样确定纳税地点
    煤炭经销甲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地在山东,从山西乙煤矿采购一批煤炭,然后销售给河南的丙企业,由甲企业在山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从山西乙煤矿发往河南丙企业,货款通过银行账户结算。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目前,对于纳税人异地销售存货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尚无明确的规定,但可借鉴“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的相关税收政策确认纳税地点。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
    2023-05-04
    3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地点如何确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诉讼地点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地点即为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地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如何提高税务行政诉讼对于税务机关在纳税方面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对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
    2023-08-22
    71人看过
  • 合同怎样确定违约赔偿起算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一、交房延期赔偿标准交房延期的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法律对违约金的限额有明确的规定吗法律对违约金的限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
    2023-06-25
    9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同居关系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一、民法典中同居关系起诉地点如何确定民法典对同居关系起诉地点如何确定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同居关系产生纠纷的,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婚前同居怎么处理财产归属和共同债务(一)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1、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2、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3、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
    2023-06-19
    53人看过
  • 确定管辖地点
    不可抗力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指定管辖有以下两种: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
    2023-07-21
    101人看过
  • 民间借贷起诉地怎么确定
    一、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9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 更多>

    #宣告失踪
    相关咨询
    • 到底借款起诉地点怎么确定的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7
      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贷款人为借款人确定了返还借款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必要准备时间),而借款人在贷款人确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4)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贷款人亦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确拒绝的,如果借款人在法
    •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起诉地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民事诉讼管辖原则一般按照“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医疗事故不属于例外情况,所以应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就是医院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
    • 劳动者起诉合同的经营地点和地点会被怎么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4
      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应如何确定起诉地点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如有,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没有,
    • 借款起诉地点该具体如何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当事人之间因为借款产生纠纷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因为对于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怎样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怎样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