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程序是否需要经过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36:10 255 人看过

1、强拆程序需要通过法院吗。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除。所谓司法拆迁,是指以法院为主体对公民房屋的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没有行政强制拆迁的,按照原条例作出的判决将由法院执行。根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审查以下三个要件:

1。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人应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拆。

2。赔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与“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之间存在平行关系。也就是说,当双方同时满意时,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征收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障碍。

3。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不搬迁。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也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如果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强拆将失去事实依据。

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启动司法拆迁程序。二是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司法强拆的法定程序应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中。这里,以《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为具体界限,上述司法解释中的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属于同一概念范畴。根据《解释》,强拆作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有两种执行形式:一种是非诉讼执行,另一种是诉讼执行。有两个相应的程序。非诉讼执行分为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和权利人申请强拆两种情形。适用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的规定。解释明确了接受、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和拒绝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执行机构是法院专门的非诉讼执行机构。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判决书生效后,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受到起诉,由法院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该解释第84条和第85条反映了这一点。

被拆迁人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法院应当对执行异议进行复核或者听证,最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新《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法院面临着巨大的司法强拆压力。显然不能完全按照上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强拆任务,实际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法院有必要创新司法执行方式,有必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条例。人们都在等着看。在此,我们要提醒被拆迁人,从法律程序的角度看,在司法拆迁的最后阶段提出执行异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显然是缺乏力度的。应尽早采取救济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程序相关文章
  • 撤销监事股东是否需要经过司法程序
    撤销监事股东无需经过司法程序。具体如下:1、股东除名必须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和形成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实施。除名股东对除名决议不享有表决权;2、除名决议的表决由除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无需经过司法程序;3、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告知其有权解释和辩护。作出除名决议后,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股东有权通过诉讼寻求救济。通过法院起诉可以撤销监事股东吗撤销监事股东的。但是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监事是现在公司中常设的检查机构人员,主要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公司事物。与股东又有一定的区别,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之一,享有公司收益的分成等等。监事股东就是股东担任监事的职责。而且监事股东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所以监事股东是公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有限公司或者
    2023-07-21
    35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听证程序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是否参加听证程序(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是否需要参加听证程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两人参加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2023-05-08
    484人看过
  • 房屋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固然可进行公正,然而房屋转让协议本身已然具备有效性,无需额外的公正环节附加其上。由于房屋产权的转移主要依赖于产权登记簿,购买与出售房屋均须完成相应过户手续,公正环节仅仅作为双方交易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其中一方向另外一方提出赔偿请求的重要凭证,而非用作界定房屋产权归属的确证依据。因此,在房屋买卖的实际运作过程当中,过往的房产处置协议经过公正并非必要。若在经过公证后的房地产处置合同中,公证书指向的拥有房产所有权之人(即现有的产权登记簿人),则该人员即可续签进一步的交易合约,确保合同的正式生效及其可行性得以保证。《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
    2024-08-11
    236人看过
  • 工资欠条是否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工资欠条原件丢了复印件是否有效工资欠条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效,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
    2023-08-17
    342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程序?
    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行为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不享有真正的股东权利,只是取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收益归隐名股东所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即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以合理的对价购买股权,受让人可以善意取得股权。隐名股东无法追回。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出资瑕疵的股东是可以依法定程序转让其股权的。出资瑕疵不会使得股东丧失股东权利,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
    2023-07-04
    357人看过
  • 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父母在离婚时,可以选择放弃孩子的直接抚养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此外,离婚后,父母双方均有权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均同意变更的,则可订立新的协议书,以此变更子女抚养权;二是一方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式适用于只有一方同意变更抚养权的情况。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父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人民法院对抚养费的给付作出判决。所以,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的,但放弃抚养费会影响子女生活或者健康成长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7-01
    213人看过
  • 更改监护人是否需经过法律程序
    监护人变更不一定需要去法院。监护人与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对监护权有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如有下列情况,法院将撤销现有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三)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变更监护人起诉法院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的材料包括原来监护人的身份材料和新监护人的身份材料,以及证明存在丧失监护资格的证据材料。如果监护权发生变更,双方可以协商并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十八条规定,一经指定,不得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指定的监护人及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但是,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其监护职
    2023-07-03
    307人看过
  • 强拆房屋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司法强拆程序(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
    2023-07-03
    161人看过
  • 医院工作是否需要通过政审程序?
    通常是不需要的,不过部分国企特殊岗位需要政审,比如像党务、秘书、机要以及行政人事等等这样的特殊岗位就要求需要政审,甚至有些国企单位的财务人员也要求政审,具体可以看国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上会有详细招聘流程。行政拘留影响政审吗?行政拘留是有可能会影响政审的。此外,以下情况对公务员政审也会有影响:当事人受过刑事处分的;当事人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当事人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7-02
    112人看过
  •  强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本文介绍了房屋拆迁程序的步骤,包括申请、审核、组织听证、上报审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作出裁决和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迁和司法强迁是两种拆迁方式,拆迁人在实施前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房屋拆迁程序包括以下步骤:申请、审核、组织听证、上报审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作出裁决和强制执行。(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拆 迁 程 序 : 申 请 、 审 核 、 听 证 、 审 批 、 执 行根据拆迁程序的五个步骤:申请、审核、听证、审批、执行,我们可以看出该程序
    2023-09-12
    109人看过
  • 2022驾驶证迁移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驾驶证迁移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一)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二)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2、户口迁移证明和劳动人事部门调令;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5、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
    2022-06-28
    318人看过
  • 保外就医是否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
    在监狱里服刑的人员,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第五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六条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第七条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
    2023-07-03
    185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的选举是否需要经过公示程序?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中选择。法定代表人应当在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使职权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具有公示力。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公司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而不到登记机关变更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需要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的规定)。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
    2023-07-06
    8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什么样的拆迁程序
    一、棚户区改造要经过什么样的拆迁程序棚户区改造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4)根据当地的政策文件、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2024-02-02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程序是指拆迁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流程,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的过程。 拆迁程序通常包括拆迁调查、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拆迁裁决、拆迁诉讼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更多>

    #拆迁程序
    相关咨询
    • 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时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
    • 拆迁补偿需要人民法院行政程序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
    • 离婚案件是否需要经过三审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9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话,应当准许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就会被视为无效: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应当准许离婚。而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 公司合并是否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用经过清算程序。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
    • 法院执行程序的启动具体需要经过哪些过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