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4:06 95 人看过

女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p>女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申诉,并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会和妇女组织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名女职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附件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附件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况严重,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令停止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并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劳动者人身权益保护:如何防范侵害?
    该段内容讲述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其中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对于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应及时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或当地妇联组织反映,特别严重的情况需要报告公安机关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在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公民的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权利则不受侵犯。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对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应该及时的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女工还可以向当地的妇联组织反映,特别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法 律 保 护 人 身 自 由标题: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的保护体现在
    2023-09-12
    328人看过
  • 歌曲署名权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
    签名权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可以自行调解,请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如果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也可以通过各种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侵权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诉讼时效。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满两年的,诉讼时侵权行为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被告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二年前计算。(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侵犯署名权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作者决定不署名的,他人在作品上使用作者的姓名,这是对作者姓名权的侵犯作者的作品由他人署名,这也是侵犯署名权的表现。署名权包括不参与创作的人不得署名的内容。在非作者的作品上署名是为了混淆作者的身份,从而获取利益。这种行为可能侵
    2023-05-07
    484人看过
  • 职工劳动合同权益受到侵犯时,谁来维护?
    企业违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资双受益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认定,有利于避免双方劳动争议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劳动争议,也有利于及时解决。但是,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践中发现,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常常会陷入一种理解误区:签订劳动合同是羁绊,或者不利于劳动者自由选择去留,或者不利于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当前的劳动用工进一步趋向规范、有序,其中,作为一个亮点,对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受益。一书面劳动合同清晰地分配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较好地
    2023-08-05
    147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哪些部门提起申诉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
    2023-06-27
    366人看过
  • 农民权益受到侵权如何进行保护
    一、农民权益受到侵权如何进行保护根据《农业法》规定,农民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保护:(1)权益受侵害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2)权益受侵害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受理;(3)权益受侵害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权益受侵害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此外,还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2023-06-07
    242人看过
  • 女性权益受到哪些侵害
    法律综合知识
    一、女性权益受到哪些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公安、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投诉和寻求帮助。?二、女性如何防范性侵1、避免衣着暴露去拥挤和僻静地方。2、避免晚出晚归,提高警觉。3、发现性骚扰行为及时报警。4、遭遇性骚扰要大声呼救。5、自卫反击时设法留下证据。6、遭遇性侵犯后及时检查。三、遭遇性侵后需要记住哪些事1、记住特征遇到有强奸意图的歹徒,智取优于强攻,因为男女天生的身体差异,男子即使身高等条件占劣势,也往往能在厮打中占上风,且歹徒往往携带凶器准备行凶。所以,用语言、行为麻痹歹毒以自救是明智选择。如果情况不容迂回(如歹徒持凶器),暂时没有获救可能的话,要知道生命永远比贞洁重要,遭遇性侵害时,及时恢复冷静,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同时,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2、留下痕迹暴行过程中,在
    2021-10-29
    353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吗?能休多少天?答: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无具体休假时间限制/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建议具体产检时间以医院的安排确定的时间为准。二、公司不同意劳动时间产检怎么办?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2023-06-04
    396人看过
  •  受到侵害后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依法维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以及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维权一词特指中国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依法维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维权一词特指中国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维 权 之 路 : 如 何 维 护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维权之路: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维权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然而,如何有效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以下是一些法律分析。首先,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我们
    2023-09-14
    63人看过
  • 如何保护死者的人格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某位故去之人人格权利遭受侵犯之时,其合法配偶、婚后所生子女以及法律上承认的父母均有资格依法向侵权行为实施者提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倘若该已故之人尚无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离世,那么其他近亲如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同样具有该项权利来依法进行诉讼,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然而,我们需要明确意识到,这一详细规定仅适用于在如下前提条件下发生的情况:即首先,被侵权之人生前已经去世;其次,作为受害者的名字、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以及遗体现状等存在被侵犯的现象。具体来说,这其中涵盖了但不仅限于如下多种情况:(1.)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死者的姓名或肖像等;(2.)通过侮辱、诽谤、贬低、丑化等形式,对死者的名誉、荣誉构成实质伤害;(3.)采用非法披露、利用等手段,对死者的隐私及其个人相关信息加以侵犯;(4.)用非法利用、损害等行为,对死者的遗体现状等进行破坏。
    2024-07-28
    45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首先要充分了解公司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这也是股东充分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合法的,公司经查阅这些资料后,经分析认为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不得拒绝,股东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中小股东认为必要的,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他们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然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检查或者在十五日内未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的,在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2023-05-07
    3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害人格权和受到侵害如何救济
    不具有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加害人具备侵害人格权的主观故意以及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侵害人格权的情况。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定加害人的民事责任获得救济。一、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害人格权不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则不构成侵害人格权的情况: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二、人格权受到侵害如何救济1.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3-07-10
    203人看过
  • 如何申诉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四)申诉的日期。一、超市买的面包发霉了超市应该怎么赔在超市买了发霉的食物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二、申诉书怎么写啊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标题:仲裁申诉书。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正文应包括: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和理由:双方争
    2023-03-27
    163人看过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救济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求助。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监督并要求其限期纠正。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协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
    2023-05-06
    327人看过
  • 如何维护儿童探视权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
    起诉儿童探视权受到侵害的过程: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在探望子女三年内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执行;2、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提起诉讼时准备起诉书,以及另一方不允许探望孩子的证据材料;3、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到法院开庭、质证、辩论。起诉儿童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儿童探视权需要如下证据:1、有证据表明父母与子女关系存在;2、养育子女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
    2023-07-0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中的身份权受到侵害时要如何保护及救济?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亲权,亲属权和荣誉权.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调解,也可以提起诉讼。
    •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如何救济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者依各自职责及行为性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51条的规定,对于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残疾人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52条规定,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
    •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你的状况,完全可以维权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
    • 当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时怎么救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胁迫、诱骗,应当承担责任。《意见》也指出,监护人的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出卖、遗弃。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联合印发制定《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