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影响领取一次性补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9:11:15 423 人看过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会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有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一)使用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贷款,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必须是合法取得且满一年,或者实际经营满一年也可以;

2、拥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户口,公司法人年满18岁且拥有民事行为能力

3、在需要贷款的银行开户;

4、在户口所在地拥有一定的还款来源,其月经营收入必须高于月还款金额;

5、贷款前需提供能够进行抵押的物品。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二、拿营业执照可以买社保吗

有营业执行的个体工商户是可以购买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一次性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可以吗
    一次性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是:1、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辞职属于本人意愿离开工作,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解雇、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公司倒闭等非本人离开工作职位的原因;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需求,不是在家休息的自由职业者。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长沙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每增加12个月,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会增加本人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最多不可以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乘以二十四的乘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
    2023-07-21
    261人看过
  • 领失业金期间申请营业执照影响吗
    领失业金期间申请营业执照影响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会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
    2023-03-12
    334人看过
  •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一、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直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1.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后仍未就业,他们有权再次申请失业补助金。2.这是因为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在领取条件和目的上有所不同。(1)前者是基于一定期限内的失业状态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2)而后者则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完毕后,为继续处于失业状态的个体提供的额外经济支持。二、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较为严格,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相对宽松,不要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使主动辞职也能申请,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但领取的补助金可能会根据缴费期限的长短有所差异。三、失业保险金与补助金的区
    2024-08-06
    295人看过
  • 领取一次性补助金还能上社保吗
    可以,只是可能中间要有间断,因为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要再办灵活就业或其它的手续,只能办全了才能和社保部门订档案保存和自缴费协议,这样自己可以继续交纳社保险了。一、13号离职社保怎么交?自己可以缴纳的社保有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其中城镇职工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也可以找相关单位代为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为是自己缴纳社保,所以缴纳的费用需要自己全部承担。目前,养老保险缴费额度为社保缴纳基数的20%,其中8%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12%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而医疗保险缴费额度为社保缴纳基数的4%,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二、退休后户籍改变退休金有改变吗自己已经办理完成退休养老金的待遇是不会再有任何的变化,即便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到自己退休金的,正常领取。因为你已经正常地办理退休了。所以说你最终退
    2023-06-27
    94人看过
  • 有营业执照国家给补助吗?
    一、有营业执照国家给补助吗有营业执照国家有补贴,前提是企业的类型和项目属于国家财政补贴的范围内。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二、营业执照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如何申请营业执照流程是怎么
    2024-01-21
    267人看过
  • 征信影响办营业执照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商事活动领域中,信用记录存在污点并非阻止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主要障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需确保法人与股东均年满十八岁并未因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工商部门发布的失信名单。此外,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核心材料仅涵盖了股东身份证明等工商注册必需品,因此并不涉及个人信用记录的征信报告。因此,当前阶段,信用记录的优劣尚未对营业执照的申请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
    2024-05-14
    240人看过
  • 一次性医疗补助跟就业补助不辞职能领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时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影响再就业的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该两项影响均不存在,不能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医疗期补助标准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
    2023-03-24
    172人看过
  • 失业补助金领取步骤有哪些,领取了对社保有影响吗?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步骤有哪些想要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登录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输入账号密码等之后,点击失业待遇申领,进入页面之后,点击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一下是否支持网上申领业务,如果参保的支持网上申请,可以直接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最后按照页面的提示申请失业补助金即可。如果参保地区不支持网上申领业务,可以拨打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电话咨询,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步骤。二、失业补助金领取了对社保有影响吗失业补助金领取了之后当然会对社保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旦领取失业补助金也就意味着社保断交了,因此可能会对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之间的缴费年限产生一定的影响,保险退休之后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会因为缴费年限的减少而有所降低,因此千万不要轻易地中断社保的缴纳。当然在领取补助金还是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因此也不能算社保断交,不会对社保缴费年限产生影响,因此各位也不必太过忧心。三、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找
    2024-04-11
    415人看过
  • 退休后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一、退休后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劳动者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享受的,劳动者如果工伤后一直在单位工作直至退休,是不能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后,再次治疗因工负伤部位的医药费仍可以继续按原渠道享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谁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条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
    2023-06-04
    294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委托书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个不需要委托,一般社保部门都会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直接先打到单位账户,然后由单位转交给个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由社保支付一、亲属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明确了领取的主体,但并未明确分配的主体和比例。实践中一般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进行分配。死者的近亲属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分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
    2023-02-17
    182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工亡补助金应属于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所有,但是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因此一般仅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分配。一、工伤死亡赔偿怎么来算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要求
    2023-06-25
    443人看过
  • 个体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影响领取养老保险吗
    不影响。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1、进入工商黑名单。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3、银行开立的公司专户,每年要审,如果不注销,银行可能将法人纳入征信黑名单,等等。《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2023-04-15
    317人看过
  • 住房有营业执照拆迁有补助吗
    当涉及到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的拆迁时,是有资格获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补偿项目的收益的,如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以及设备损坏补偿等。对于由于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所形成的经济损失,我们将依据房屋被征收前所产生的效益及相关方的停产停业周期等多种因素进行具体评估和确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23
    446人看过
  • 现在违建有营业执照有补助吗
    这个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可以参照: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一、违建有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方式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1)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2023-03-20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用人单位可以代领其他一次性补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请公司出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凭证并加盖单位鲜章、出具离职证明,在其他一次性补助金申领表上签字盖章,然后再配合劳动者工伤后的认定、鉴定等等资料,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将所有的材料交给单位由单位代领后,由单位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
    • 一次性失业金领取后找到工作影响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没有任何影响。在失业期间一次性领取你的失业保险金,找到新的工作以后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你新一段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失业期间的任何行为是没有关系的
    • 可不可以先领一次性伤残补助,后再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一次性补助是指受伤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一次性对工伤进行救济的方式——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不计算一次性补助金。
    • 电影院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给你一个2009年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以及营业税税率表,你自己学习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
    • 一次性就业补助是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1、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就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领取的。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2、工伤人员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员工已经取得应该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后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