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家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4:32:35 354 人看过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一、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假期待遇的工资支付规定
    法定假期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探亲假工资发放标准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
    2023-07-16
    114人看过
  • 留置期间工资待遇怎么办
    留置期间工资一般照常发放。一、留置期间是不是折抵刑期留置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留置作为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效果与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一样,都是使得相对人处于一种被羁押的状态。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被留置者已经部分受到了惩罚,留置期间会折抵最终的刑期。即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二、留置权如何行使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3-23
    238人看过
  • 老师工资待遇的国家规定解析
    老师工资待遇的国家规定:1、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老师职称最新政策老师职称现在的新政策有:1、开始允许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2、把教师的品德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标准。3、评选相关职称不再硬性要求教师要写论文。教师职称的评审标准有思想品德标准和知识水平标准,还有专业能力标准等方面。但具体的职称评选要以当地教育局的通知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7-04
    262人看过
  • 居家隔离期间工资待遇不发放怎么办
    一、居家隔离期间工资待遇不发放怎么办在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提起劳动仲裁。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
    2023-06-07
    345人看过
  • 工伤骨折停工期间薪资待遇的具体规定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骨折停职留薪期限通常不能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后,如果职工还要继续治疗,那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职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是否能延长,或延长停职留薪期的具体期限作出决定。骨折工伤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
    2023-07-01
    95人看过
  •  职工在刑事拘留期间工资待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同。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被拘留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其工资。员工在受到刑事拘留时,工资仍需正常支付。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同。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被拘留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其工资。 刑事拘留与工资有何关系?刑事拘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工资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的劳动报酬。在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与工资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与劳动者是否被拘留、拘留时间长短等均无关。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刑事拘留可能会对
    2023-08-28
    407人看过
  • 员工在职期间怀孕了工资待遇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一、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规定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的规定:职工患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应当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来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五十八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
    2023-03-27
    353人看过
  • 探亲假期间的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一、探亲假期间的待遇规定是怎样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二、探亲假路费报销有什么注意事项报销注意事项:1、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坐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2、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3、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
    2023-06-15
    352人看过
  • 面对疫情,各地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面对疫情,各地政府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的确定是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即企业延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一、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企业停产工资发放标准:1、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比如,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期间15日开始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换句话说,这段期间因单位原因停工、停产的,视为员工仍然出勤,不扣工资。二、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如果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由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生活费。三、疫情期间有工资么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2023-02-04
    352人看过
  • 长期病假工资待遇规定
    一、长期病假工资待遇规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
    2023-03-25
    453人看过
  • 怎么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工资”是工资总额的简称,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此,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福利的认定“原工资福利待遇”中包括福利,福利不属于工资范畴。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
    2023-04-27
    276人看过
  • 工伤待遇规定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
    2023-04-04
    414人看过
  • 医疗期待遇的规定工资支付
    一、医疗期待遇的规定工资支付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可以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是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法律对医疗期有什么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
    2023-06-04
    489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一)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三)津贴补贴: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
    2023-04-11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事业单位疫情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5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出院在家疗养期间的工资待遇,生活待遇,护理待遇是如何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3.如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会有什么变化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
    • 国家新规定国家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2
      根据有关规定,疫情预防管理期间,企业停止在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防疫期间薪资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7
      一、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二、法律法规等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 (1.)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