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常见地下停车场里面分为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也有些地下停车场全部都是非人防的。在人防的批复上有注明:平时做汽车库,战时做汽车库使用的,车库产权属于人防,是不能买卖的。车库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车库的产权证的可以买卖。地下停车场是开发是为了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建筑设备使用场所等功能需要所建设的建筑物;由于人防工程需要设置于地面以下,通常会和地下停车场合用,即战时为人防地下室,平时作为车库、储藏室使用。
一、买了车位被开发商取消了怎么办?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
二、什么情况下可不交车位管理费
一、产权车库(车位)这一类车位的产权归业主个人所有,车位管理费的本质是物业费的一种。此类车位应按照面积,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费性质的管理费。这里需要指出一点是,产权车库和产权车位的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地下产权车库与商业房屋、普通商品房同属于小区普通建筑物范围内,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物业服务区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共同决定产权车库的物业费标准。产权车位很多是位于地下车库,其与开发商未分隔办理产权证的地下空间一起,很有可能需要与开发商组成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而不是同商品房和商业房屋组成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往往无法建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也是由开发商占多数,在权利保障上是不如地上车库的。二、地下普通车位、人防车位按照法律规定,此类车位的实际产权或者收益权属于开发商的。这类车位费其实是有两种。一种是将车位出售(实际是长期租赁)给业主后,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基于其在车位管理上提供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用。这种车位管理费的本质是服务费。另一种是将车位短期租赁给业主,开发商将租赁费和服务费打包向租赁业主收取费用。这一车位费在法律上实际是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租赁费,另一部分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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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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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26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的!当然,建设单位可以选择不在该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按照人防标准建设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成本较高,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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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221、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房地产开发商享有收益权。 2、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该地下车库为人贩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对自己投资建设的车库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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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设置地下车库有哪些要求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2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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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6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首先,人防车位,是平时可以用于停放车辆的人防工程。由国家投资单独修建的地下防空建筑属于国家所有。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车位(即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当前,新建民用建筑时,开发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建人防工程,这是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因此,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其次,开发商作为人防车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