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税缴纳地点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缴纳地点是: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的非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的次月起纳税。
二、申报土地使用税的两种方式是什么?
1、上门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网上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
三、土地使用税网上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
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
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单位使用的,免税;
5、申报注意事项:关于网上申报问题:这要看看是哪个地区的了,每个地区网上申报的系统不完全一致。
6、申报流程问题:网申申报流程也是根据征管法所开发的,按照征管法的流程办理就不会错,尽管程序不一样,但流程都是一致的,都会符合征管法;
7、填报报表问题:每月固定报表,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报表等。临时报表,当然更简单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不是一致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是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
个体户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特点是什么
415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2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
181人看过
-
地下建筑用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3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避免缴纳土地使用税
44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17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
税点百分之几缴纳土地使用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41、在土地使用税的税收规定中:纳税人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缴纳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自欠缴税款之日起,应征收逾期税款5/10000。 2、逾期未按规定计算黄金的起止时间,期满后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第二天至当日实际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或汇出税款的支票。
-
土地使用税是使用方缴纳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9应当由使用方缴纳。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
-
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
-
请问一下什么土地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22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我国人民团体自用土地; 2、我国财政处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区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的土地和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至10年; 7、财政处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免税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