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7:46 227 人看过

依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1)企业。企业是指依我国法律设立的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以及股份制企业等。

(2)个体经济组织。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至于是否必须以雇工在七人以下为条件,我们认为只要有雇工同时又以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就应适用《劳动法》,雇工人数一般不宜作为是否适用《劳动法》的唯一界定标准。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与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或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国家军事机关。

事业组织: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党派团体、人民群众团体、文艺体育工作团体、学术研究团体、社会经济团体、行业协会、专业协会以及各种经济技术咨询、宗教团体、爱好者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只有通过劳动合同或应实行劳动合同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方适用《劳动法》;事业组织中,只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及通过劳动合同或应通过劳动合同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关系的事业组织方适用《劳动法》。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是否必须经劳动者同意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由此看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变更,此变更无需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职位的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呢?这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举证。所以单位在调整员工岗位之前应当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免日后在仲裁或者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2023-06-18
    322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处理方法探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争议具体处理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调解原则。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近年来,已达退休年龄的超龄工人在劳务市场上越来越常见,但他们在遭遇欠薪、工伤等事件时,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维权成本高、耗时长,令他们苦不堪言。【案件回放】赵女士今年57岁,去年经人介绍到南京一家公司打工贴补家用,约定月工资4000元。上了大半年班,她却只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与对方沟通未果后,赵女士希望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对方却表示: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去仲裁也没
    2023-07-11
    8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适用于劳动法
    用人单位聘用的书面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行聘用制的人员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2、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8-03
    4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范围: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
    2023-04-13
    437人看过
  • 劳动法适用于哪些人
    仲裁委员会
    一、劳动法适用于哪些人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不按劳动法的公司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不按劳动法的公司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
    2023-04-14
    119人看过
  •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用人单位”
    2007年4月29日,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布的《江苏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申请实习人员与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据此,在律师行业很多人否定律所的实习人员与合伙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笔者以为,江苏律协特别是全国律协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妨碍了律师行业的健康成长。网上,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有关同志著作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非劳动关系分析》,详尽地分析了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最后得出“无论是国有律师事务所,还是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均不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用人单位,认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没有了法律依据。”,笔者仔细看完了他们的论述,一眼就发现尽管论必有据,但逻辑失控,概念不周延,分析过程与结论不堪一击。一、《劳动合同法》生效前,说“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受《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2023-04-25
    373人看过
  • 哪些由劳动法调整
    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法调整范围如下: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一、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劳动法》用工年龄为16岁。根据《中华人
    2023-03-19
    5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例外情形: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其劳动合同无法再履行下去,存在着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因此,公司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不属违法。一、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办?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1、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劳动合
    2023-03-09
    350人看过
  •  调整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等。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约定互相让步,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由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居中协调,最终解决争议或防止争议发生;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书,以解决双方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等。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约定互相让步,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由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居中协调,最终解决争议或防止争议发生;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书,以解决双方争议。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 无 利 害 关 系 第 三 方 协 调 解 决 争 议劳动争议调解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其目的是通过
    2023-09-06
    296人看过
  •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应适用《劳动法》
    「案由」申诉人:宋某,女,系某市第四人民医院全民合同制护士。被诉人:某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龙某某,系某市第四人民医院长。1996年5月25日,申诉人宋某被被诉人以擅自旷工达五个多月之久,根据国家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文的规定,对宋菜作辞退处理。宋某不服,委托律师申诉,申诉认为自己并未旷工,而是尚在停薪留职期间,而且本案同一事实已由被诉人进行除名处理而被某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撤销对其所作的除名处理,此次辞退纯属重复处理,应当依法撤销。「调查核实情况」申诉人宋某,1988年11月被招收为被诉人某某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从事清洁工作;1990年7月10日申诉人被诉人签订申诉人离职读书协议后,于同年9月考入某某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学习,1993年6月20日毕业,回被诉人单位,被安排在被诉人骨科从事护理工作,在此之前的1993年2月23日,双方签订了一份
    2023-06-09
    1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哪些劳动保护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5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7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4条中的“国家规定”主要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劳动法》第54条要求企业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
    2023-05-01
    457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适用处有哪些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三十条的含义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2023-04-06
    165人看过
  • 民法调整的适用对象
    法律综合知识
    民法调整的适用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财产关系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024-05-17
    140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以及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争议等。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了哪些1、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有: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放,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管不管社保纠纷?因社会保险缴费产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
    2023-03-30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
    • 单位能适当调整劳动者岗位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6
      1、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具有合理事由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调整不具有合理事由,因劳动者拒不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 用人单位能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吗,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用人单位能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答案是肯定的,用人单位是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的,但这一权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调岗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和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调岗。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劳动法调整的调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8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所以,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发生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务关系的特点主要有: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
    • 单位适用劳动合同解除方法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2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