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的规定具体是哪些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二、股东会决议召开时间由哪些规定
股份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般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n(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n(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n(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n(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n(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n(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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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流程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51、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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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前必须召开董事会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1、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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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股东打算召开董事会,请问股东能不能召开董事会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3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提前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做限制性规定。 我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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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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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具体规定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4程序 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